工伤鉴定曲折劳神
入厂才两天,因铝水发生爆炸灼伤双眼,李忠左眼失明,右眼受损。由于厂方没有替李忠购买工伤保险,李的工伤赔偿须由厂方直接支付。
2000年4月,广西荔浦县劳动局、荔浦县检察院法医室委托中山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进行鉴定,一周后,南海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委托南海市人民医院鉴定,二次鉴定的结论是:“评定残废等级为3级”。对此,厂方不服并申请了重新鉴定。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接受了企业的这一申请。2000年6月,根据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工伤鉴定结论,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发出鉴定书,认定李忠为5级伤残。3级变成了5级,这一变动导致赔偿的结果大相径庭:赔偿金额相差约7万元。李忠不服,遂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诉。2001年5月,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省人民医院对李忠进行眼科伤残鉴定会诊。第4次鉴定结论为3级伤残。
然而,就在李忠提请劳动仲裁期间,恒昌五金厂突然向工商部门申请了歇业登记,将原企业变更了法人名称后重新注册。李忠求助劳动仲裁的途径就这样被堵死了:当地仲裁委以企业已经歇业为由,终结了仲裁审理。
司法程序更加漫长
当地法律援助部门建议李忠变换办法,以民事赔偿的方式,将企业老板邝校能告上法庭。自此,这起工伤纠纷又拉开了更加漫长的司法程序。2002年4月,南海区法院一审判决厂方一次性赔偿李忠3.4万元,并按每半年4500元向其发放残疾退休金直至死亡。原告和被告均不服这个判决。邝校能提请二审。二审的结果是维持原判。李忠则认为厂方应一次性支付残疾退休金,遂申请再审。法院再审判决为:邝某应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李忠支付全部费用13.76万元。李忠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仅得到对方3.5万元的赔偿款。
不服第3次判决的邝校能花钱购买设备聘请专人拍摄李忠的生活资料,称李忠属于“扮盲”。他说:“我从来没有说过不赔钱,但‘扮盲’不行,鉴定为3级没有道理,我要求法院重新采信证据,重新判决。”遂向佛山市检察院申诉。2003年9月,案件发生了“逆转”,佛山市检察院向广东省检察院提请抗诉,后者则向广东省高院提出抗诉。2004年1月,广东省高院作出了再审的决定,并于同年9月作出了再审审理,然而至今没有判决。一年时间又过去了,第3次判决的赔偿事项被终止。
官司未结耗资数万
事隔6年之后,李忠仍在苦苦等待第4次审判的结果。“到目前为止,我只收到赔偿款3.5万元,为了这场官司我耗去7.3万元,其中向别人借了6.2万元,现在还不知道,以后追收赔偿款的路还有多漫长,还需要多少费用。”李忠对记者说:“我家里为了讨赔偿款都破产了,我的老婆撇下两个孩子也走了,我没有了劳动能力,以后还不知道怎么过。是不是法律出了问题?我实在是拖不起了!”
当前随着农民工群体在数量上的进一步增大,涉及农民工劳动争议的案件,在各地特别是沿海地区呈大幅上升态势,但由于相关法律的漏洞和滞后,对这类案件的处理却呈现出“马拉松”状态。
记者采访的基层劳动部门负责人普遍反映,劳资纠纷发生后,部分企业的老板千方百计逃避责任,一般会走完所有的仲裁和诉讼程序,官司会打到二审。一些老板还存在恶意使用法律手段的情况,故意用“程序”来拖垮农民工,由此造成了法律资源的巨大“浪费”。
劳动法律专家指出,仲裁和诉讼的严重脱节,是当前劳动争议处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要以劳动仲裁为前置条件,即一定要先仲裁才能再诉讼,实际上造成了仲裁环节的“多余”。他们认为,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应尽快改革,一是改变现行的劳动争议审判体制,或裁或诉,各自终局;二是废除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在法院内部成立专门的劳动法庭,或者借鉴德国的做法,从中央到地方建立独立的劳动法院,专司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 (据新华社广州6月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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