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的一天晚上, 笔者到博罗县城文化广场散步,无意中发现广场东面的两根三角梅灯灯柱被损坏。一些不谙世事的孩子围着灯柱追逐,要是不慎碰到裸露出来的电线或光管,随时都有触电的危险。
文化广场的建设是县委、县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12根三角梅灯柱是12位县政协委员捐赠的,每根价值3万元。但是,个别人毁坏它,真是令人痛心啊!笔者呼吁广大市民不但要自觉维护广场的公共设施,而且要教育自己的孩子和游人要共同来维护文化广场的公共设施,把每一件公共设施都看成是自己的财产一样地去爱护它。树立“维护广场公共设施人人有责”的公共意识。
也建议县有关部门大力宣传爱护公物的同时,加大对少数破坏公共设施的不法分子的严惩力度,除了让这种人赔偿损失外,对造成人身伤亡的,应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建议县城文化广场的治安员加强巡逻,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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