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家长庚小姐来电说:孩子就读的市区某幼儿园以开办图画、舞蹈、英语等兴趣班的名义,在每学期一次收取保教费以外另外加收每项200元左右的费用。请问幼儿园是否可以开办兴趣班?这是否合理收费?
惠城区教育局有关人士答: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管理的通知》精神,幼儿园不得开办知识、技能训练类的兴趣班、特长班,不得将小学教育任务下放到幼儿阶段,在正常服务时间内应开展的教学活动均不得另行收费。因此,假如幼儿园开办的兴趣班其内容本属于幼儿园的教学要求,那么就不应以另办兴趣班为由另行收费。 幼儿园经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办的试点班、实验班、兴趣班、特长班等,开办时间应安排在正常的服务时间以外,不得随意占用幼儿园正常活动时间,并应按批准的收费立项及收费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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