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近日,惠州市妇联在启动联合国劳工组织“中国预防以劳动剥削为目的拐卖女童和青年妇女项目”中,开展了“关爱流动儿童,共建和谐惠州”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此次活动走在广东省前列,向我们的社会传递了这样的信息:社会要共同关爱流动儿童。流动儿童应该与城市儿童平等地享受应有的权利,在稳定的环境中学习知识,在和谐的氛围中健康成长。
父亲被解雇,小锋不得不在即将小学毕业时告别学校跟随父母回老家
“老师,孩子不能读书了。我们要带他回河南。”在班主任王老师的办公室里,学生小锋的父亲对她说。小锋是6年级学生,他的父亲在我市一家工厂打工。前几天,他父亲被解雇了,而他母亲又没有工作,本来拮据的家庭经济变得更加窘迫了,房租也交不起。所以,小锋的爸爸决定带着妻儿回老家去。马上就要毕业考试了,在这关键时刻,小锋突然要转换生活、学习环境,这对他的学习肯定有影响。于是,王老师就劝说他们等小锋毕业考试后再走。但是小锋的父亲灰心地说:“我也没信心能找到工作。再说,在哪读书都是一样的。”“我也想在这里读下去,但是爸妈都走了,我怎能一个人在这?而且家里经济条件也不允许。”小锋轻轻地对王老师说。
流动性大、容易辍学或不能及时入学,这是流动儿童面对的最大的教育问题。据2004年一项调查显示,我国的流动人口中,18周岁以下的流动人口近2000万。流动人口中处于义务教育年龄段的孩子有9.3%处于失、辍学状态,近半数适龄儿童不能及时入学。市妇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农民工是城市里面的低收入群体,而且具有流动性大的特点,他们的生存状况严重制约着其子女的受教育水平。家庭收入较低,一些在城市就学的流动儿童因为交不起学费而无法及时入学;有的流动儿童因为父母的工作变动而不得不跟随父母四处漂泊。这样,流动儿童常常要不停地转换生活和学习环境,又要不停地适应新的环境,对儿童的学习生活、人际交往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母亲是盲人,父亲拾破烂,家庭贫穷的金梅一度成了同学眼中的“脏”孩子
金梅今年念6年级了,全家从外地来到惠州。母亲双目失明,全家的生活只有靠父亲在街上拾废品卖得的一点钱来维持。每个学期,金梅和念1年级的弟弟500多元的学杂费要分两次才能交齐。班主任夏老师告诉记者,金梅家条件很差,一家4口人就住在一间10平方米左右的破烂房子里,有时吃的是菜市场上捡来的残缺菜叶。金梅的衣着比较残旧,有时几天也没有换洗衣裤。班上的同学都不爱跟金梅玩,有的调皮男同学还常常取笑金梅。于是,金梅变得越来越内向了,总是独来独往。
6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后,金梅鼓起了勇气向老师提出转班要求。夏老师为此常常教育同学们要团结友爱,同时也多次和金梅谈心,鼓励金梅不要自卑,注意个人卫生等等。慢慢地,在老师和同学的帮助下,金梅变得开朗起来了,也和同学有了交往,学习成绩也提高了。
市妇联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在城市里生活的流动儿童,因为没有城市户口,与城市儿童相比,进入公办学校就学的机会较少,在民办学校上学,学杂费相对较高。也因为家庭经济条件差,流动儿童衣着打扮通常比较朴素。所以,有的流动儿童因此受到其他同学的歧视、嘲笑。
市妇联有关负责人认为,从儿童心理发展的角度来看,歧视是对儿童最大的隐性伤害。歧视不仅会使儿童变得退缩、不自信、不敢与人交往,严重的还会对周围的人、对社会产生敌意,从而导致问题行为的出现。如果流动儿童在城市不能被平等对待而遭受歧视,从长远来看,不仅会对流动儿童本人造成心理伤害,也会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全社会应当关怀尊重流动儿童,给他们一个没有歧视的公平环境。
5年级的暑假中,11岁的红红跟母亲到制衣厂打工,每天工作8小时
红红5年级放暑假时,值班的陈老师发现自己班上住校的红红每天都很忙。早上8点左右,红红就匆匆忙忙走出校门,直至吃中饭时才回来。下午2点左右,又跑到外面,直至六七点才回来。原来,红红的母亲在市区一家制衣厂打工。红红的家庭经济条件不太好,红红想利用暑假打些零工,帮补一下自己下学期的学费,于是跟着母亲去工厂做一些剪线头的零工。这个只念5年级的11岁小姑娘,每天跟着大人在厂里工作差不多8个小时。“打暑期工还可以体验一下父母赚钱的辛苦啊!”红红在和陈老师谈心时这样说。
“流动家庭一般生活环境较差,很多孩子放学后就帮家里做生意,有的孩子还做起了童工。在这些流动儿童心中,并没有‘童工’这一概念。红红想到靠自己的劳动来帮补家庭,这可以看到在家庭生活条件的影响下,流动儿童比一般儿童早熟。但是,作为家长和孩子本人却都没有意识到这样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况且,红红这次是跟母亲一起去打工,若万一是独自去,一个女孩的安全问题也让人担忧!”陈老师在提起红红时这样说。
在我市一些地方,像红红这样打工的儿童还是有的。在街上,一些卖花、乞讨的儿童也时有出现。市妇联有关负责人说:“红红虽然是自愿去打工的,但这是我们反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强迫儿童辍学打工、乞讨、卖花、卖艺等是违法行为。繁重的劳动,不但占用了孩子们大量的学习、休息和娱乐时间,还直接影响他们的身心发育,这应该引起家长和用人单位的注意。所以,无论儿童、家长、用人单位都应当提高儿童保护意识。”
父母忙于工作,很少在家,于是家荣常常到网吧打游戏甚至彻夜不归
家荣是某民办学校4年级的学生。家荣在班里是比较调皮的学生,上课讲话,课后贪玩。家荣的父母都在工厂打工,平时很少时间在家,常常天刚亮就要离家上班,到晚上才回来,对家荣的生活和学习都没有太多时间关注。有一天,下班回家的父母看见家荣不在家,等到晚上七八点还不见孩子的踪影。直至第二天下午,家荣的父母才在一间网吧里找到了他。而那时,家荣已经趴在网吧的桌子上睡着了。后来,家荣告诉老师:“爸爸妈妈都上班去了,就剩我一个人在家,所以我就去网吧打游戏了。”
在流动儿童家庭中,父母常常因为生计忙碌而忽视了对孩子的教管。流动家庭中的父母或是自己做小生意,或是在工厂里打工,加班加点是常事,陪伴孩子的时间自然很少。“对于大多数流动家庭来说,家庭经济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所以很多为生活忙碌的父母只能把有限的精力放在孩子的生活问题上,往往忽视了对孩子的心理、德育的教育。因此,一些流动儿童因为缺乏关爱和正确的家庭教育而染上不良嗜好、结交社会不良青年,甚至误入歧途。”市妇联有关负责人说。我们不得不思考:对流动儿童的关爱,又怎能缺少家庭自身的教育呢?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记者手记
多份鼓励多层关爱
据统计,至2004年底,我市约有义务教育阶段的流动儿童7万多人。他们正处在积累知识、发育身体、形成价值观和道德观的关键时期,需要稳定的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但是,跟随家庭漂泊,却使他们过早地经历了生活的动荡和艰辛,对他们的成长造成了很大影响。
使我们感到欣慰的是,在惠州,关爱流动儿童这个新的重要的课题,已开始受到社会重视。近年来,我市有关部门在市区规划、建设、改造公办中小学27所,缓解城市居民子女入学难问题,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提供了更好条件。据2004年统计,全市共为流动人口子女提供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3.7万个,占全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的7.4%;全市民办教育机构331间,接收流动人口子女约4万人,基本解决了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问题。
少一个白眼、多一份鼓励,少一声嘲笑、多一层关怀,都能让流动儿童感到温暖。对流动儿童的关爱,是社会各界人士共同的责任。我们要充分发挥社区的作用,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开展培训、宣传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结对活动,消除歧视流动儿童和外来人员的陈旧观念;民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救助制度,对流浪儿童和乞讨儿童进行救助,保障他们的生存权;公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流动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保障和工商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的督查力度,对雇佣童工的企业要给予严厉查处等等,以此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尊重流动人口人员,关心爱护流动儿童生存和发展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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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儿童如何预防被拐卖: l、16岁以下儿童不要外出打工,应该留在学校读书。 2、不要轻信别人。 3、不要乘坐陌生人的交通工具。 4、学习一定的法律知识,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5、遇到危险时要冷静,寻求帮助。 二、被拐卖后如何逃脱: 1、打110报警。 2、向公安机关或妇联求救,要说明自己所在地方和基本情况。 3、假装顺从,让对方放松警惕。 4、观察周围的地形、情形,找机会逃跑。 5、托人把写明自己情况的字条带出去。 6、受害人团结起来,依靠众人的力量解决问题。 三、《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相关条目: 1、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2、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禁止各种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 4、禁止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条目: 1、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本报记者黄若冰 通讯员刘 英 黎雪环 周 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