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惠州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特别报道
 
扶贫济困制度化意味着什么
 
发表时间:2007-01-11 11:14:31  来源:惠州日报
 
    “进一步完善农村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探索建立教育扶贫机制”,“逐步建立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灾民和农村特困户救助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优惠政策相配套,以社会互助为补充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

    从代市长李汝求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笔者注意到,和民生问题紧密关联的词汇是“制度”、“机制”、“体系”,清晰显现出我市扶贫济困制度化走向。

    在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初期,社会问题比较突出,社会保障往往以社会救济为主要内容,如救灾、济贫、优抚等项目。这个时期的社会保障,其项目有限,保障水平低下。以往,我们对于弱势群体的帮扶救助,更多的是采取“喂一口,吃一口”单一、短期的帮扶模式,但长贫难顾、长困难帮。这是历史条件下的阶段性产物。

    由此观之,扶贫济困制度化走向,放在当下社会背景考量,有着极为重大的现实意义。时下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利益深刻调整。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正因如此,从中央到地方,都强调更加关注民生。如何体现更加关注民生?如果对于弱势群体继续实行简单化的“喂一口、吃一口”,显然难以给予持久温暖。扶贫济困制度化才能更加有效维护公平正义。

    扶贫济困制度化走向,从现代公民社会角度看,有着更为深刻的含意。《世界人权宣言》说:“人既为社会之一员,就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并有权享受人格尊严及人格自由发展所必需之经济、社会及文化各种权利之实现。”如何对待和改善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和发展环境,是实行法治、保障人权、构建和谐社会必需解决的问题。弱势群体的利益本质上属于人权范畴,尊重和保障人权首先想到的应该是社会弱势群体的人权。把弱势群体的利益保障上升到制度化的高度,是历史性的巨大进步。
  
(李朝荣 孙晓说)
 
不合格奶粉仍在销售
惠州新闻网版权所有  咨询电话:0752-2831813、2831859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文华一路惠州日报社电讯技术部 网站设计:阿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