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10月26日修订发布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蜂蜜规定:生产企业自2006年3月1日起,流通领域自2006年11月1日起应分别执行新标准。
新的蜂蜜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在蜂蜜中,不得添加或混入任何淀粉类、糖类、代糖类物质,不得添加或混入任何防腐剂、澄清剂、增稠剂等异物。如果在蜂蜜中添加其他矿物、生物或其提取物、分泌物、工业生产物质,不应以“蜂蜜”或“蜜”作为产品名称或名称主词。
3月1日是新的蜂蜜国家标准实施的第一天,记者走访了市内部分商场,并没有发现低价抛售蜂蜜产品的现象,部分蜂蜜生产厂家表示,已针对蜂蜜“新国标”对产品作出了调整。
商场11月1日起才执行,市民大多不了解新国标
在市区河南岸某超市内,记者看到食品专柜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蜂蜜,价格从几元到40多元不等,粗略估计有30多个品牌的蜂蜜制品。虽然蜂蜜品牌众多,但并没有出现低价销售的情况。商场一位售货员告诉记者,还挺多人买。
在南坛某超市内,正在购买蜂蜜的王小姐告诉记者,她经常会买些蜂蜜回去冲水喝。对是否了解蜂蜜“新国标”,王小姐表示,留意过,但具体内容不清楚。记者采访了多位市民,他们都表示对“新国标”的内容不了解。
记者发现,蜂蜜标识混乱情况依然存在。一些蜂蜜标签中注明了含有百花蜂蜜、双歧因子、麦芽糖或维生素C、硫磺酸等成分。商场一名负责人表示,新的蜂蜜标准确是3月1日执行,但流通领域要到今年11月1日起才执行新规定,所以,目前按照旧标准销售是合法的。
蜂蜜企业对新国标表示欢迎
龙门县养蜂研究所钟所长告诉记者,目前市面上有30%的蜂蜜都是假的,许多不法企业违规往蜂蜜中添加物质,扰乱了蜂蜜市场,也损害了许多正规企业的利益。国家制定新的蜂蜜标准,无疑对消费者和正规蜂蜜生产厂家是一个好消息。龙门县蜂蜜研究所已于去年10月份就开始执行新的标准,保证3月1日以后生产的蜂蜜符合新的蜂蜜标准。
本报记者曾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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