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范元兴 通讯员何森鹏)记者昨日从市公路管理局获悉,2006年度汽车(含挂车、半挂车、大中型拖拉车、正三轮摩托车)养路费,从2005年12月11日至明年1月15日征收,不再直接收取现金。
市公路管理局将于本月中旬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开通实时联网代扣款业务,这意味着从原来只能持农行信用卡或现金的缴费方式,改为代扣款方式,也可以持工行或建行或农行的信用卡(存折)缴费。
办理年统缴的车辆,一年按10个月计征,截止日期为2006年1月15日,逾期车辆一年按12个月计征。本市车辆可到市公路管理局任何一个规费征稽所办理缴费业务,符合减免的车辆,须在200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逾期办理的应先补费后,再办理减免征手续。载货类汽车须凭《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办理缴费手续;省外进驻车辆,从第三个自然月起,必须在我市缴纳养路费;欠费车辆除补缴养路费外,还须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和处以罚款。
惠州市公路管理局公路规费征稽办公室电话:2248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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