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惠州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观察言论
 
权益受损要敢干“亮剑”
 
发表时间:2005-11-01 09:26:04  来源:
 
    最近,笔者因工作需要,接触了一些消费者,他们向笔者反映了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就是他们的合法权益常常受到侵害,如购买到假劣商品商家耍赖拒绝退赔。对此,笔者曾问他们为何不向有关部门投诉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但他们却称自己是弱者,且购买的商品价值不大,被处罚金额不高,若投诉和诉讼,费时费力费资金,“得不偿失”。因此,他们宁愿吃哑巴亏。对这些消费者的做法,笔者在惋惜他们“吃亏”外,归结其不愿投诉和起诉的原因有四:一是不懂法;二是不知道如何投诉、申诉和起诉;三是怕出了钱讨不到结果;四是怕麻烦。而这些因素无疑使不法商家销售假劣商品更加有恃无恐。

    目前,有以上心理的消费者为数不少,这不能不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并有必要让所有的消费者和经营者清楚,他们的合法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同时,有关部门也要向社会提供方便投诉、申诉、起诉之门,而消费者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要“忍声吞气”,甘愿受气当弱者,也要敢于亮起法律这把“尚方宝剑”,让违法者受到法律的制裁。
 
管一管这样停车
惠州新闻网版权所有  咨询电话:0752-2831813、2831859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文华一路惠州日报社电讯技术部 网站设计:阿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