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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天50多万元公摊水电费?
 
发表时间:2005-10-17 14:57:19  来源:
 
    本报讯 近日,记者接到一位市民报料,称市区河南岸某商场物业管理部门因被怀疑收取过高的公摊水电费用而引起了业主们不满。

    记者赶到现场时,双方人员正在就此事进行讨论。据在场的业主们说,他们店铺本身的公摊面积就多达十几平方米,现在物业管理部门又调高了原本口头承诺的公摊水电费的标准,进一步加重了业主们的经济负担。在业主所签订的合同中,记者发现这其中并没有明确标明公摊水电费的标准,而只是注明此项费用将会按照实际用多少收取。另外,对于商场在不到20天的时间里产生了50多万元的公摊水电费,业主们也表示不理解。但在场的物业管理负责人只是向他们出示了一份商场公函,而并未出具电力部门或自来水公司的相关凭证。商场方面的这一举动,也引起了业主们的质疑。

    一位负责该物业管理的赵先生当场表示,他们会仔细考虑业主们提出的意见,同时会在3天之后给予答复。随后,当记者想详细向他了解情况时,赵先生表示工作太忙没有时间而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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