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
编辑同志:
7月5日,我公司有一份重要资料需要快速邮寄给在美国的客户,正巧有一个自称是DHL代理的×丰快运公司惠州“第二代理”的人上门来承揽快递业务,我们将这份资料交他邮寄。填好了快递寄件单后,该公司人员古某承诺3天内可以寄达。可是直到7月12日,对方仍没收到我们寄出的资料。
通过网上查询,发现我们的资料被人重新填写了一份寄件单,交由另一家托运公司寄到了美国,由于他们将寄达地址写错,还没有填写收件人姓名,如此重要的一份公司资料被寄丢了。希望记者调查,让大家不要轻信这种“快递公司”。
尹小姐
某快运代理不告诉真实地址,寄件多次被“转托”
记者根据尹小姐提供的×丰公司古某的名片,以客户身份拨通了该公司的服务电话,询问该公司办公地址。接电人说:“我们上门收寄……”记者一再要求其告诉真实地址,接电人却一再申明他们上门收寄,就是不告诉办公地址。
尹小姐说,她寄出的资料在深圳被人转填单,原来自己填写的“DHL代理”寄件单变成了“三通物流”寄件单,而回执是一张印有“天霖”字样的托运单,这等于邮件没出国门就转了两家托运公司,实在不像是邮寄快件的正常手续。为此记者采访了邮政部门人士。
邮政部门人士告诉记者,DHL是国际上知名的全球快递公司,若是DHL的代理公司,所收寄邮件应通过DHL的传递网络,寄件单应与资料一同寄达收件人手里。具体到×丰快运公司,据看查行业登记是一家合法注册的公司,假如真是它的“第二代理”,其收寄行为应是合法规范的。但从尹小姐的资料收寄情况看,不仅没有使用DHL的传递网络,也没有运用该公司自己的邮递网络进行投递。现从投寄的环节看,尹小姐的邮件起码被“转托”过两次,承揽快递业务的古某的代理公司很可能是打着DHL、×丰快运公司的旗号,在转托中获利的非法快递公司。
不规范和非法快递公司扰乱了邮政市场
据邮政部门统计,在惠州市内现有40多家不规范和非法的快递公司,其中一些打着合法知名快递公司的旗号违法抢占快递市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八条规定:“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未经邮政企业委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信函、明信片或者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非邮政企业的合法快递公司依法只可以经营信件性质以外的物品的快递业务,否则便是非法经营。一些快递公司为利益驱动,违法收寄信件性质类邮件所带来的社会问题,更应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
非法快递公司为逃避监管,通常只租个门面,摆几张台桌,印几张名片就开展业务,而且以低廉价格取悦客户。一旦遇到行业检查,往往一走了之。非法快递公司一般没有自己的网络,因为建立网络需要较大投入,他们自然不干。受经济利益驱动,常常会采用将“货”凑够成“包”再“卖”给收费最便宜的公司,此间的耽搁、不负责任的转填寄件单等差错率高。这种投递方式显然对各交接环节难以控制,寄的快件变慢件,寄出丢失后无法查找。像尹小姐的邮寄资料一样,近年来不规范或非法快递公司将邮件丢失的事时有所闻,给寄件人带来了经济损失,由此严重扰乱了国家邮政市场的经营秩序。
如何辨别真假快递公司
市邮政部门人士说:合法的规范经营快递公司区别于非法快递公司主要有以下特征:一是讲求信誉,工作透明度高。工作人员有统一的着装和统一标志的用具,设有上门服务咨询电话“11185”,有固定的经营网点。像把尹小姐的资料寄丢的某快递代理,客户难以见到该公司的代理许可证书、经营证照、收费标准公布等。二是资费价格上墙公布,不可以“讲价”。非法快递的价格特别便宜,原因在于逃避税监、廉价搭载转托。三是有非常严明的投送时间规定。如从惠州寄出的快件一般24小时内要到省内对方所在地;如是寄往国外的快件一般第二天应飞出国门。四是万一出现问题,有据可查,售后服务有保障。这是因为交接各环节监管严密,手续清楚。
我们从调查中认识到,让顾客把邮件交给正规快递公司,尤其是将信件性质的邮件交给邮政企业邮寄,无疑是正确的。但市民更盼望邮政企业依法加强行业管理,对快递市场来一次认真的清理并依法加强监管,才能治标治本,切实收效。
本报记者 任晶晶 实习生 何 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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