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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措施打击炒房哄抬房价
 
发表时间:2006-11-13 09:17:47  来源: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面对复杂多变的房产市场,我市房产管理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建设和谐惠州的大局,把改善居民住房条件作为工作根本目标,把解决群众住房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强化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功能,健全市场机制,坚持市场化政策取向与加强政府住房保障有机结合,实现全市住房价格的基本稳定和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科学编制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年度开发建设规模
 
    改善居民住房条件,要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科学编制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年度房地产开发建设规模,努力实现房地产市场供求基本平衡。
 
    一是努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在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结合我市资源环境实际,充分考虑城市的各类住房(含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需求,合理确定各类住房的建设规模。目前,我市有步骤、有计划地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在“十一·五”期间,我市市区每年将投放经济适用住房800套,其中廉租房60套;用2年时间完成亚婆田公房危房改造安置任务。
  
    二是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结合我市城市发展实际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在套型结构调控实际操作中,合理安排90平方米以下住宅建设,适当引导和鼓励开发企业在市中心区边缘区域、中心镇建设小户型住宅,以满足我市中低收入阶层住房需求。
  
    三是引导居民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当前要大力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引导群众通过租赁房屋、购买二手房、购买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等多种方式合理改善居住条件,建立多层次、多梯级的住房消费模式,进一步合理引导住房消费。
 
    加大房地产市场整治力度,稳定我市住房价格
 
    积极发挥房管部门职能作用,必须采取切实措施,打击炒房、哄抬房价行为,稳定我市住房价格。
  
    严格执行国务院规定,对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已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在取得《房地产权证》之前,一律禁止转让;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加大对“内部定购”等不规范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购房者利益。
  
    加快实施商品房预售网上实时登记系统,将取得预售资格的商品房销售全部纳入统一监管,并通过公众网站向社会公布,增强信息透明度,防止虚假房屋供求信息扰乱市场。加大房地产市场整治力度,打击虚假广告、合同欺诈,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开发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同时,要完善个人住房置业担保体系,加强对住房置业担保机构的监管,规范担保行为,严禁超能力担保和超范围经营。强化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意识,完善风险控制机制,确保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运作。
    周仲珩(作者单位:市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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