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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惩防腐败体系 促进和谐惠州建设
 
发表时间:2005-05-11 08:26:51  来源:惠州日报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反腐倡廉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息息相关,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特殊的地位作用。当前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加快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具有惠州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为推进和谐惠州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促进发展与深入反腐倡廉同步推进,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
 
   (一)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追求小康是人的基本需要,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些都是我们所熟知的道理。小平同志曾经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这也告诉我们,和谐社会首先是富裕安康社会。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我理解,这几个方面在现阶段可以形象地概括为发展比较快,贫富差距小,腐败现象少,生活水平高。这在古今中外的社会发展历史和现状中都可以找到例证。如西欧一些发达国家,社会就比较稳定;亚洲的新加坡也比较富裕,社会的和谐程度也比较好;日本虽然政府的政治立场有问题,但由于经济很发达,国内局势也比较稳定。相反,非洲大部分地区动荡不安,政权更迭很快,主要问题就是贫穷落后;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之所以出现剧变,包括前苏联的解体,也与经济发展滞后有重要关系。我国江苏、浙江、上海、山东等部分地区,我省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正是由于改革开放20多年经济发展很快,人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有的开始达到发达地区水平,因而总体讲这些地区社会的和谐程度就比较好。因此,尽管构建和谐社会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但最关键的是要加快发展。我们要牢固树立促进发展的观念,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的工作中,把促进发展作为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责任,作为检验我们工作的主要标准,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反腐倡廉与促进发展相辅相成
 
  事实证明,反腐倡廉工作开展得好,党风正、民风淳、政通人和的地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能成功培育和不断壮大,经济就能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同时也有利于这些地方的党委、政府运用市场经济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规律和手段去遏制腐败,促进反腐倡廉不断取得新成效。反过来,凡是反腐倡廉工作抓得不力,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蔓延的地方和单位,必然导致干群关系紧张,外来投资者与当地政府矛盾不断,就会严重阻碍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等到问题越积越多,各种社会矛盾越来越尖锐,党和政府就要花很大的精力去解决这些矛盾。一旦出现这种局面,经济建设会受影响,人民内部矛盾就会激化。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反腐倡廉的极端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努力清除党内的腐败现象和各种不正之风,营造良好的从政和投资环境,为经济的快速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同时,通过经济的快速发展,进一步形成三个文明建设的良好运行机制,推动全社会的反腐倡廉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努力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
 
  (三)以加快发展构建和谐惠州的物质基础
 
  惠州在全省位于中等发展水平,存在着经济规模不够大(2004年地区生产总值仅685亿人民币,地方一般财政预算收入只有24.3亿元),地区发展不平衡(惠城、惠阳、大亚湾较好,博罗中等,惠东、龙门还比较差),城乡差距比较大,发展水平不高的现状。不仅反腐败任重道远,而且经济建设的任务压力也很大,如果没有跨越式发展做支撑,贫富差距就很难缩小,社会的消极腐败现象也很难解决。因此,我们要加快中海壳牌南海石化项目的建设投产,拉动惠州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县域和镇级经济及民营经济的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努力缩小贫富差距。同时通过发展,减少腐败现象,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今年力争全市GDP达到800亿元,明年中海壳牌石化项目全面投产,拉动惠州经济达到1000亿元GDP的水平,构建和谐惠州和推动惠州反腐倡廉工作迈上新台阶就会具有较好的物质基础。随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我们的第一个目标是把惠州建设成一个安定有序、均衡协调、廉洁高效和运行良好的社会,公务员普遍做到遵纪守法、恪尽职守、廉洁高效、执政为民,使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限度。第二个目标是通过反腐倡廉推进构建和谐社会,使惠州不同阶层的人群收入差距明显缩小,社会更加平等,形成发展中的和谐,使整个社会的凝聚力、向心力更强,形成民主法制、安定团结、充满活力的良好局面。
 
    二、以深化改革为总抓手,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
 
    (一)通过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对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深化,是新形势下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各级党组织不断提高执政能力的重大措施。中央颁布《实施纲要》后,惠州市委、市纪委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市纪委常委会先后组织了专题学习。在1月底召开的市纪委三次全会上,我们将《实施纲要》印发到与会的代表、列席会议的副处以上干部,同时下发到各个县(区)和市直副处以上单位。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在全会都分别强调了抓好学习贯彻和落实的工作。春节过后,市纪委又召开会议,专门研究落实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的工作,并将任务分解到各县(区)以及市直单位的38个职能部门。目前,正进一步抓任务分解和全面展开制定实施方案。
 
  在构建惩防腐败体系过程中,我们将按照中央和省纪委的要求,在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方面,围绕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围绕构建"宣教大格局",在教育的重点内容、总体格局、形式与制度、要达到的目标、教育基地建设等方面,努力形成实用性、针对性、有效性强的操作方案。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以人为本,以全面提高人的素质为着眼点,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体现出扎实的效果。一是要在推进石化数码产业名城的建设中,促进党员干部思想观念的转变,切实提高廉洁从政的意识。二是通过教育,充分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改进政府部门的工作作风,促进科学、民主、依法执政取得实效,打造廉洁从政文化,培养提高公务员队伍廉政勤政的品德和作风。三是通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功培育和发展,通过法制手段和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手段的把握和运用,促进党员干部和广大市民增强法治意识、公平意识、自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廉荣贪耻的风尚氛围。总之,通过行之有效的反腐倡廉教育,达到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的目的。
 
  (二)通过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形成用制度有效遏制腐败的坚固屏障
 
  实践反复证明,制度是带长效性的规范措施,依靠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管权,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和清除不正之风。因此,在构建体系的实际工作中,必须突出制度体系建设这个重点。抓住制度建设这个主要矛盾,以此构建起规范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使想腐败的人不能腐败,使那些想搞不正之风的人没有办法搞不正之风。只有这样,我们所构建的惩防腐败体系,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我们在近年的工作实践中,为构建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作了一些富有成效的探索。比如我们2002年起就清理党政机关物业,实行"收支两条线",建立了统发工资补贴制度;围绕打造廉政文化,建立和实施了"万众评公务"、"评选十佳廉政公仆"制度;为加强土地、产权交易、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管,建立和实施了重大工程预防腐败制度;为遏制公车腐败现象,我们又推行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此外,还建立了巡视制度,等等。这些制度在源头治腐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下步构建制度体系的过程中,我们一是要对已经建立而且比较成熟的制度进行梳理,作为基本制度来坚持。二是对正在建立尚不完全成熟的制度要进行修改完善,比如我们制定的党内监督制度的有关实施办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些新的规定,财政管理制度的一些健全措施等,使之更合理、更科学。三是着眼适应反腐败新形势的要求,认真研究制定适应深化改革的创新制度。主要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以及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对企业排污的监管等,使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形势相适应。通过建立完善制度体系,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和落实。
 
  (三)通过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创新高效可靠的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必须实现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和有机统一。实践反复证明,再多再好的制度,离开强有力的监督,往往难以坚持落实。为此,为保证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落实,我们将在构建体系的过程中,努力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尤其是在监督的重点对象、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上,要切实形成监督谁、谁来监督、监督什么内容、什么时机监督、以怎样的方式和手段进行监督的运行机制,强化监督的预警功能,以便及时发现各种违纪违法现象和不正之风的苗头,及时予以纠正,努力把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一)推进建立合理公平的权利保障机制
 
  和谐社会是公平社会。但是,由于自然条件、发展基础以及社会成员个体素质的差异等多方面原因,导致群体与群体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存在着发展机会的不平衡、发展条件不平等以及利益获得的不公平的现象。加上一部分人搞腐败和不正之风,可以通过不正当的途径获取各种利益,就使得这种差距人为地拉大,造成一部分社会成员的基本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反腐倡廉和纠正不正之风的工作,就是要消除这种不公平现象,努力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这方面,需要我们切实做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如大力推进和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再就业工程,促进有关部门落实好再就业优惠政策,不断解决好企业改制中下岗职工的安置问题;还要保障投资者得到应有的利益回报,扩大招商引资,使困难群众的就业和生活状况得到改善;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劳动保障法规,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监督有关行业和部门抓好扶贫解困工作,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的政策和制度,促进农村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改革,抓好对拖欠征地补偿款的清理兑付,全面抓好"民心工程"落实,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能够真正汇集到政府和人民手中,使老百姓都能享受到经济发展的实惠。要通过反腐倡廉,有效监督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康运行。同时,要防止一些行业、集团和个人靠拉关系、走后门,乱收费、乱罚款等侵害群众利益,防止社会中一部分成员利用不正当手段为自己和亲戚朋友谋取非法利益,特别是维护好社会中下阶层的利益。尤其要认真治理司法领域中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切实做到司法公正,切实维护法律公平这条社会公平的底线不动摇。保障人民群众和投资者利益,体现发展的公平合理。
 
  (二)推进建立相对合理的利益均衡机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利益分配的一定差别是正常和必然的。但是,这种差别不能太大。如果贫富差距太悬殊,造成两级分化,必然因分配不公导致尖锐的社会矛盾。因此,构建和谐社会,要正确处理和协调好社会利益的分配问题。当前,反腐倡廉工作要针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突出问题,通过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促进反腐倡廉的深入落实,促进建立起相对均衡的利益分配机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一是要狠刹"五股歪风",防止收受红包、赌博、跑官买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利用婚丧嫁娶收敛钱财等不良风气的蔓延。从而遏制领导干部的灰色收入,使社会的分配制度更加透明、公平、合理。二是在资源分配与利用上要推行公平公开竞争,如在土地、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市场准入条件、冠名权、广告代理、公共汽车路线的承包运营等凡是由政府控制的资源的分配利用上,都要采取公开竞争的办法,防止搞不正之风、滥用权力导致利益分配不公造成社会矛盾。通过反腐倡廉营造一个富裕群体与困难群体公平处世的环境,使社会各个群体在发展中的利益都得到维护,而不是相互损害。三是在发展的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好省委提出的"十百千万工程",深入抓好固本强基工作,尤其要抓好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用在扶贫开发上,使贫困村镇上好上成项目,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使农村贫困群体尽快甩掉贫穷的帽子,致富奔康。总之,要通过利益格局的合理调整,加大各种廉政监督措施的力度,使社会分配更加公平,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趋向合理,符合大多数人的意愿,使人民群众更加认同和信任党和政府,支持政府的各项改革措施,激发人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社会活力。
 
  (三)推进建立有效化解矛盾的调处机制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能是没有矛盾的社会,但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能够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内部纠纷的社会。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需扎扎实实地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这就要我们要通过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纠正一些党员干部对群众漠不关心、置群众冷暖于不闻不顾的官僚主义作风,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查民情、体民意、解民苦;同时要求我们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建立经常顺畅的沟通机制,使民意得以通过合理渠道表达。这样,才有利于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解决群体性越级上访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二是要坚决纠正政府部门、公职人员不作为的行为,使他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确保人民群众要求办理的事项得到及时办理,防止造成矛盾积压,造成上访,影响社会稳定。三是设立与群众快速沟通和督促部门迅速纠错的平台。当今社会是信息化程度很高的社会,这就要求政府的部门要自觉地接受群众的监督,自觉地改进工作。最近,我市开通了"行风热线",举办了12期,12名局长上线直接回答了群众提出的730多个问题,解决了300多个问题,受到群众的好评。我们还准备从近期开始每个月安排一名副市长上线,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
 
  (四)推进建立有效防范重大风险的安全机制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关系到社会安全稳定的一些问题,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因此,在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过程中,要通过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着力构建有效防范重大风险的安全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比如金融风险的问题,防止银行部门出问题,防范携款外逃;及时化解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债务风险,防止盲目扩张和资产流失造成严重亏损。又如公有企业改制问题,要防止国有、集体资产流失,防止借改革之机,侵吞公有资产,造成劳资纠纷、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激发社会不稳定。因此,反腐倡廉工作需要针对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促进政府和社会行业组织完善管理机制,实现社会经济的安全运行,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在这个意义上讲,还要考虑促进各级政府认真落实中央的指示,在诸如防范恐怖袭击、防范自然灾害、防范重大流行性疾病的疫情传播等风险方面,都要切实负起责任和有所作为,力求形成可靠的社会安全保障机制,确保社会的稳定。
    李汝求 (作者系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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