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潜星
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为缓解城市之间和城乡之间的道路交通压力、保障路面畅通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近两年来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重特大事故一直居高不下,并且从经济发达地区不断向乡村、相对落后的山区蔓延。事故形式主要集中表现为冲撞护拦、追尾、事故逃逸等,必须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多种原因引发高速公路交通事故
一是重点路段。高速公路在山谷、河流、盘山等复杂路段时,容易出现急转弯、下坡、隧道等路况,给行驶造成了客观上的不便。二是特殊气候。高速公路所经过的地方,有相当一部分是沼泽、河流和山峦,容易出现与外界气候迥异的“小气候”,导致气候状况变幻莫测,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三是重点时间。一般驾驶员都会因生物钟和固定的生理原因,在凌晨1点至4点时出现不同程度的疲倦,而在这一时段行驶的又大多是公共客车与大货车,两种因素构成了事故多发的危险时段。此外,每年的春运及重要节日,也是高速公路事故的多发和敏感时期。四是常见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较多的主要为无证驾车、超速行驶、酒后驾车、占道行驶、违法装载等。五是重点单位。许多物流公司、客运公司、大型生产性企业,车辆是生产资料,但这些单位不注重车辆维修、保养,最后酿成安全事故。
建立重点路段警示等五个预警机制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预防与控制一直是交警及道路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之一。 国外科学家们曾经提出用“四E”科学的方法来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所谓“四E”科学就是教育、工程、执法和急救,这对我们控制和压低事故有一定的借鉴作用。针对以上容易引发事故的原因,笔者认为,可以建立五个预警机制:
第一,重点路段警示。主要通过警示语、警示图对过往车辆进行忠告,并且能够让驾驶员瞬间记忆,造成很强的心理暗示。第二、重点群体的忠告。对事故发生率较高的3年以内驾龄的驾驶人和喜欢开“英雄车”的,要建立相应的跟踪资料,进行安全教育。第三、重点单位的跟踪。一般来说,在某一路段经常行驶的车辆占总车流量的60%以上,对这些相对固定的车属单位,应该开展交通联合管制,与相应的责任人签定责任书。第四、重点时间的巡查。根据事故多发的时间段,进行重点巡查,对连续开车超过4小时或24小时内累计开车超过8小时的驾驶员实行强制休息,凌晨1点至6点行驶的营运客车实行强制中途休息。第五、特殊气候时期的管制。根据气候变化实行必要的管制,如实行封闭道路、限速行驶、分流车辆等措施,将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
(作者单位: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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