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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要义:“和而不同”
 
发表时间:2006-11-27 11:35:51  来源:
 
    □黄文新
 
    和谐社会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大建设“四位一体”,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四个文明整体推进。可见,“和谐”的要义在于共生共长、共荣共赢、共建共享、互利互惠、互信互补、互助互通。我国古代哲人的观点是“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可见,“和谐”的要义还在于“和而不同”。“和”,协调、契合、融通;“同”,同一、单一、千篇一律。

    承认多样、承认差异、承认不同,互相契合、互相依存、互相贯通,才是真正的和谐

    然而,现实中有的人片面、错误地理解“和谐”甚至歪曲“和谐”,大吹“一团和气”之风,利用“和谐”之名强求一律,要求他人与自己“保持高度一致”。更有甚者是借“和谐”之名打压他人,排除异已,掩饰矛盾与问题。有不同思想、观点、看法、主张,则借“和谐”之名要求一致;有不同要求、做法,则借“和谐”之名要求服从;有批评、监督、反对,则借“和谐”之名要求消除“杂音”。这不是真正的“和谐”。承认多样、承认差异、承认不同,使不同的要素和谐有序地存在于统一体中,互相契合、互相依存、互相贯通,这才是真正的“和谐”。和而不同,多元多样,有差异,但互相融合,彼此认同,协调合作,可以带来和谐。同,完全一致、一样,可能导致固化、僵化,并不一定带来和谐。现实是,要求所有的人同一种思想、观点、认识及至行为,不可能,也不会达成和谐,反而会造成僵化;承认差别,承认有矛盾、冲突的存在,但加以整合、协调,反而会带来价值、带来创新、带来生机与活力,使社会创造力迸发。整合、协调的意思是大家在一起来协商解决问题,而不一定是完全同意。

    因此,“同”的思路和“和”的思路有很大差异。“同”,强求一律;“和”,内部有障碍和冲突、矛盾,但是整体思维、整体方向能够协调。这引起我们深思:不能存异、强求一律,不一定做得到,表面上的一致,也许潜藏着深刻的矛盾和分歧,累积堆砌,一旦点燃了导火线,爆炸的威力将会使伪装的“和谐”荡然无存。“四个多样化”(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的多样化)的现实也要求我们承认多元、多样,五彩斑斓。
 

    和谐文化是人们共同接受和认可的价值观、制度和规则,决定着和谐社会发展方向  

    当前,领导干部面临“和谐”大考,大考之一是对“和谐”有一个科学的、全面准确的理解,是对和谐度、和谐的评价指标体系有一个科学的全面准确的把握。对“和谐”全面准确的理解是建设和谐文化的重要内容,而和谐文化是人们共同接受和认可的价值观、制度和规则,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支撑,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风向标与导航仪,决定着和谐社会的发展方向。只有全面准确理解“和谐”,才能培植和谐文化基因,形成和谐精神、和谐理念、和谐观,才能真正以和为贵、以和为真、以和为善、以和为美。理解“和谐”,还要把握“和谐度”、和谐的标尺、和谐的评价指标。对“度”的把握不准确,缺乏对社会和谐程度的正确判断,难以明确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重点,难以确立主攻方向、弥合薄弱环节。

    可见,全面准确理解“和谐”,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出发点。理解不全面、不准确,可能误导实际工作;理解出现偏差、甚至假借“和谐”之名行打压他人利益表达、合理诉求之实,还会损害“和谐”所引出的公平与正义。   

     (作者单位: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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