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温家宝总理在人口资源环境论坛上,提出要建立我国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重点抓好节约利用资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国家已将再生资源产业化纳入我国“十一五”发展规划;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已经列为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
我国从上个世纪50年代就开始建立全国性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发展至今,全国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大中型企业已经有5000多家,回收加工企业3000多家,从业人员140多万人,网点数量16万个。我省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中小型企业有450多家,其中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加工的企业有300多家,从业人员有10多万人。而惠州市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及网点有1000多家,从业人员有3万人左右;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全市废旧物资回收总量超过200万吨,总价值超过60亿元,这对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起到了积极的拉动作用。
目前,我市再生资源行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缺乏统一、协调和规范的管理。粗放型的市场运作,简陋的设施条件,以及部门间统一、协调和规范管理的缺失,不仅给我市再生资源行业造成大量的资源流失,也给我市社会治安、环境保护等方面带来许多安全隐患。
(二)再生资源行业技术管理相对滞后。回收利用体系松散而不完善,经营规模小,交易方式落后,流通组织化程度低,综合利用水平差。专业化、集约化经营处置固废的能力和基础薄弱。
(三)违法收购经营现象泛滥,对社会治安构成严重威胁。特别是近期我市有不少废品经营点、站被查出有违法收购被盗的市政设施等行为,已经成为影响惠州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严重隐患。据电力、电信等六家公司的不完全统计,2005年全市发生公共设施被盗案件1231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四)流动收购队伍整体素质较低,收购的点、站普遍存在脏、乱、差、杂的现象。我市现有近万名以外地农民为主的流动收购人员,这支队伍素质较低,无证收购、偷逃税费,在收购废品时随意压价、短斤缺两。许多点、站甚至没有经过工商登记,更没有在领取营业执照后15天内到所在地公安、经贸部门备案。由于条件简陋、管理混乱,占道堆放,卫生、安全状况差,环境污染、扰民现象严重。这对我市创建文明城市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有必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再生资源行业管理,进一步推动再生资源行业的产业化发展。
首先要规范再生资源行业市场经济秩序
一要制订行业准入规则。要借鉴外省市城市(如上海、兰州等)的先进经验,对涉及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人身健康和社会治安等其他公共利益的行业,在不设行政许可的情况下实行以行业性的经营资质认定为基本内容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
二要严厉打击盗窃公共设施的违法行为。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手段,加强对再生资源行业的整治力度。要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盗卖通讯电缆、砂井盖、消防栓等市政公用设施和盗抢、倒卖报废汽车以及将回收的废旧金属售给生产、加工劣质地条钢的企业等违法行为。
三要源头治理,强化对再生资源行业监督。一是加强对运营商防盗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其重要部位和易发案部位的人防和技防措施的指导,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防护方案。开展对本地区运营商的专项检查,密切跟踪运营商再生资源的流向,坚持城市公用设施等专用废旧器材统一回收,确保再生资源市场的规范性。二是加强对再生资源经营企业的检查。要重点对废旧金属收购点、加工厂等开展检查。三是加强对再生资源行业协会自律的监督。协会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提出合理性的意见建议,供政府决策参考。有关部门对再生资源行业协会规章制度的制订进行监督,有效引导行业协会的日常运作,促进行业协会内部管理的规范性,确保协会会员做到一不盗抢、倒卖公用市政设施,二不从事销赃、窝赃、转移等违法经营行为,三不破坏协会整体队伍形象,推动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向良性化、互动性方向发展。四是强化对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宣传教育。由协会牵头组织,对再生资源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树立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提高他们遵纪守法的综合素质。
其次要结合再生资源行业的特点,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再生资源产业发展
一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转变传统的线性经济增长模式为循环经济模式。
二要借鉴外省市的先进经验和工作方法,进一步打造我市第三产业循环经济再生资源发展的平台。按照《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的精神,结合目前我市废旧物资再生资源回收的总量,同时随着中海壳牌南海石化项目的投产、下游产品及产业链的形成,为循环经济再生资源产业链的打造提供良好的条件。目前,循环经济再生资源产业链的发展模式在山东临沂、江苏昆山、上海等城市有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他们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与循环经济体系构建工作中的技术、管理和运营方面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作者系市经济贸易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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