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成立于2004年6月,经过一年多的组织与发展,协会现有290个会员。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经贸局、市供销社、市民政局等主管部门的支持帮助下,我们秉承和发扬协会“守法、维权、自律、协调”的根本宗旨,认真执行会员大会和理事会各项决议,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制订协会章程制度和开展日常工作,已经形成了一个组织机构健全、民主管理规范、责权机制明确、工作运营有序的行业性社团组织。
目前我市再生资源行业的现状
2005年,协会对全市回收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统计,目前惠州市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企业和站点累计共有1000多家,其中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的有120多家。从业人数在3万人左右,年经营废钢铁80多万吨,废铜约6万吨,废铝约8万吨,废纸30万吨,废塑料15万吨,废不锈钢3万吨,其它废旧物资,如报废汽车、废机电、废变压器等约50万吨,总量超过200万吨,总价值超过60亿元人民币。
行业协会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十一五”期间,我市再生资源行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逐步建立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体系,形成“分类回收——集散交易——深加工循环利用——无害化处理处置”的新型产业链,用“三点一线”的办法对此产业链进行统一筹划,即通过现有回收网络,实施统一规范管理;城市统一规划,建设布局合理的交易集散市场;开拓以集中加工生产再生工业原料为主的综合利用领域。建立以回收为基础、集散加工为手段、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为目的的循环经济再生资源产业系统。
今后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第一,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和市场经营秩序规范管理,发挥行业协会监管协调作用。严格执行行业公约,加强自律监管,整合现有的回收资源,重点扶持建设一批规范化、规模化和从业素质较高的回收企业,逐步引导其向产业化、集约化经营模式发展,并有计划地对流动收购人员进行收编整顿,加以培训教育和规范化管理,从而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的监管协调作用。
第二,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和从业人员基本素质教育,提高行业经营规范发展能力。针对行业经营者,我们将分期、分批进行教育轮训。定期请政府主管部门、司法部门、专家学者以及业界先进典范,以会议、论坛、讲座、考察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交流,从根本上提高行业人员的政策法规水平和业务经营能力,促进行业整体、科学和有序地发展。
第三,进一步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向纵深化发展,推动我市循环经济体系建设。在加强自我完善和加快企业发展的基础上,以整合现有回收网络为基础,吸引社会力量(含民营、外资),通过对企业、市场、资源的整合开发和合理规划,重点建设一批大型产业项目,同时在专业指导、科技应用等方面搭建一个良好的平台。目前我们正在规划运作《珠三角东部循环经济体系建设》项目,其主要任务是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废旧产品二手交易市场、深加工处理工业园区、危险废物处理循环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四大体系”。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促进和形成一套“有效整合、有序开发、有利发展”的产业模式,为推动我市再生资源行业进步和循环经济体系构建打下良好的基础。
对惠州市再生资源行业的发展建议
再生资源产业是循环经济体系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也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作,需要政府主导、行业先行、全民参与。为此我们特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如下建议:一是要切实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事业的重视力度。研究并制订一系列鼓励和有利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再生资源产业的氛围;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要协调解决再生资源企业在回收、生产、经营等过程中的难题,积极扶持再生资源企业经营发展和重点项目实施。特别是对那些具有重要意义、影响范围广、综合效益明显的产业项目,更要加大扶持力度,在资金、技术、信息、环保等方面,为企业发展提供优惠政策和支持。二是要加强对再生资源行业的监督管理。建议由市经贸部门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废旧物资市场清理检查,并委托行业协会协助经贸局对再生资源行业进行管理,建立长期、全面、有效的监管机制;与此同时,尽快研究解决再生资源行业准入门槛问题,制定全市废品收购网点布局规划、设立条件以及流动收购人员的监管措施,加大力度查处违法收购违禁品行为,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通信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建议有关部门对查处的违法收购违禁品的废品店予以警告、处罚或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再生资源系统的完善与建设,将惠州打造成珠三角区域乃至全国的再生资源行业中心,为推动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做出努力! (作者系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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