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的陈晓东送货回家途中追歹徒被撞断腿,为疗伤借了2万元钱,家庭陷入困境。热心市民获悉英雄的事迹后,自发到医院看望陈晓东(见《惠州日报》1月5日、6日、7日相关报道)。我们在赞赏陈晓东的义举的同时,也得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如果陈晓东将来留有后遗症,他和他的家人将来的生活怎么办?
笔者之所以发出这样的疑问,是因为近年来其他地方的一些见义勇为者在与违法犯罪分子或自然灾害作斗争时,身体都受到了伤害,最后因经济方面的原因,个人生活情况令人扼腕:去年3月10日,在半年前勇救19名落水者的重庆开县好汉金有树,因救人后身染重病,无钱医治,与世长辞;7月中旬,在吉林省吉林市河南街中段,一个瘦弱的小姑娘顶着烈日跪地乞讨,汗水和泪水打湿了她面前的白布:“救救我爸爸吧,他叫胡茂东,在去年的中百商厦大火中奋勇背出11人,现在病重没钱治了……”。8月4日中午,一位名叫韦兆安的的青年,从南宁市瑞康医院大楼19层楼一跃而下,结束了年轻的生命。直到整理遗物时,他的亲属才知道,这位青年曾是见义勇为的英雄。他的弟弟哭着说,哥哥是担心家里负担不起昂贵的医药费,才选择轻生的。从金有树到胡茂东再到韦兆安,还有更多没有被媒体关注到的见义勇为者,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悲剧,都遵循了相同的规律:危急关头,他们见义勇为,不顾生死;随后,他们就伤病缠身,被人遗忘。
陈晓东住院后,热心市民纷纷为他捐钱捐物,体现了社会对他的关心。但客观地讲,如果陈晓东将来不幸致残,最要紧的,还是要靠救助机制来救助他,否则,他和他的家人将来的生活将很难有保障,“光荣一阵子、痛苦一辈子”的悲剧就有可能上演。目前,我市已成立了见义勇为专项资金,笔者认为,我市对见义勇为者的救助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可以借鉴其他城市的做法,对见义勇为受伤人员的救治可减免医疗费用。对见义勇为中牺牲或负伤致残者的子女,其家庭确有困难的,就读小学、初中和高中可减免学杂费。见义勇为者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若干年内免交个体工商登记费、管理费等。只有这样,我们的城市才会多一些勇士,少一些懦夫;多一些挺身而出,少一些袖手旁观,才能涌现出越来越多的见义勇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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