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复产,政府责无旁贷,但还必须发挥群众自救的积极性。
作为政府,应着重宏观指导,全面协调。主要做好科学谋划,对救灾复产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由农业、水利、卫生、民政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受灾镇村农户、农田,开展农业复耕复产技术指导、水利设施维修、卫生防疫等。对经济作物种植要做好计划,引导群众合理种植甜玉米、番薯、蔬菜等“短、平、快”作物,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加强协调解决救灾复产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救灾复产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多渠道筹措赈灾资金。
作为受灾群众,要克服“等、靠、要”依赖思想,树立信心,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优良传统,积极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要抢季节、抢时间,尽快做好农作物的抢收,将能够采收上市的农产品尽早收获上市,尽量减少损失;可以补救的农作物,洪水退后,立即疏通渠道,缩短农作物受浸时间,防止沤根、烂根、枯苗现象的发生;洪水退后土壤易板结和缺氧,要及时锄松土壤,根系裸露的作物适当培土,做到精耕细作,及时喷药除虫,尽量减少洪涝灾害引发的病虫害;发展种植优质高效品种和项目,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投入产出率,提高效益。要自发组织开展义务劳动,疏通渠道、清理河障、加固堤防等,抢修水毁水利设施,确保晚造灌溉。在完成复耕复产和补种后,农村剩余劳动力要迅速转移,外出务工,增加工资性收入和家庭收入。 (作者单位:博罗县委办新闻信息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