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按摩诱惑 民工被抢
案发时间:2006年7月16日中午12时许
案发地点:市区西湖边
报警人:杨某、王某、邵某
案情回放 杨某、王某和邵某(均为贵州人)在市区某建筑工地做工,当天3人来到市区西湖边乘凉。没多久,3名打扮时尚的陌生青年女子走到他们面前搭讪,随后将他们带到桥西金带街某出租屋。不久,杨某、王某和邵某被早已等候的几名男子抢劫了手机及几百元现金,杨某在反抗过程中还被嫌疑人用刀刺成重伤。
案例2:低价卖淫 同伙抢劫
案发时间:2006年8月2日晚9时许
案发地点:市区商业步行街
报警人:赵某
案情回放 事主赵某(男)在市区中山南路商业步行街路口闲逛时,一名浓妆艳抹、20多岁的女子上前主动搭讪。经过双方简单协商后,该女子以低价卖淫为诱饵将赵某带到一间出租屋内。赵某刚一进屋子,就被2名早已等候在那里的男子强行抢去一部手机和现金60元。
【案例简析】 此类案件的特点主要是嫌疑人利用卖淫女引诱中年男子(多为外地民工)到出租屋内实施抢劫。
【110提醒】 每个人都应洁身自爱,否则容易陷入圈套和陷阱,造成财物受损或人身伤害甚至赔上性命;一些受害事主多是因为涉嫌嫖娼惹祸上身,担心报警后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被抢劫后自认倒霉,不敢报案。当遭劫后应及时报警,提供线索,协助警方开展侦破工作。
(本报记者邹壮新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