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对“医托”的打击既是市民关注的焦点,也成为了代表们热议的话题。许岸高代表在《关于加强打击医托行骗违法行为,净化就医环境的建议》中就此提出了建议。
“医托”行骗成功率加大
《建议》分析了“医托”的危害:让病人损失救命钱,使其失去宝贵的治疗时间,延误病情,增加死亡率和致残率;给病人做介入诊疗时,不规范的消毒可能导致疾病传染传播,包括艾滋病;给病人家属带来精神伤害;“医托”已经组织化,给正规医院制造麻烦,行骗成功率加大;有的“医托”竟然有组织地公然对抗医院的保安和员工。
取缔雇用“医托”的不法医疗机构
《建议》指出,要彻底消除“医托现象”,除了要加大打击力度外,更应该严肃处理进行非法行医、不良竞争的医疗单位及个人。要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政策,结合惠州市的实际情况建立有效的长效机制,有关部门联合严厉打击“医托”。对于雇用“医托”的不法医疗机构,要坚决予以取缔,甚至追究其领导责任。要切实把好办医门槛,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要加强对医疗市场的监管
陈浩代表认为,要杜绝“医托”现象,就要从源头上进行查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医疗市场的监管,加大对“黑诊所”和违规行医行为的打击力度。
要解决医疗资源不平衡问题
张美英代表说,目前,社会的医疗资源大都集中在大城市的大医院里,而其他基层小医院的情况却不容乐观,医疗资源的严重不平衡使得患者都往大医院跑。然而,大医院又往往因住院手续多、费用高等原因而使部分患者不能接受,这就为“医托”和小诊所提供了生存的空间。所以,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医疗资源不平衡的问题,不铲除其生存土壤,“医托”现象就难以杜绝。
为非法医疗机构作“医托”构成诈骗罪
惠城区公安分局圆通桥派出所所长钟伟彬说,如果“医托”所在的医院本身属于非法医疗机构,其医生根本未获得行医资格,该医院即属非法行医,“医托”的违法行为就构成诈骗罪,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冷 敏 邹壮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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