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洁英
《6成二次供水蓄水池无定期清洗》一文(详见10月18日《惠州日报》B1版)的报道让人揪心!我们知道,二次供水的蓄水池日常使用中不进行定期清洗、定期消毒,会造成水质的再次污染。市民饮用受到污染的水,可能引起细菌性肠道传染病,如伤寒、痢疾、肠炎、霍乱等。笔者认为,对于这样的对人们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重大隐患,空喊“要采取有效措施”是没有意义的,要快刀斩乱麻!应将它指定市自来水总公司执行。
俗话说得好,一事不烦二主!在保证供水水质达标问题上,市自来水总公司本身就是专家。市自来水总公司有责任也有义务将达标饮用的水安全地送到千家万户。如果把二次供水也视同为市自来水总公司责任的一部分,那么,二次供水蓄水池的清洗、消毒等工作,就有了明确的责任人。而最关键的好处在于,市自来水总公司可依照二次供水蓄水池的清洗、消毒等所需要的费用,直接把费用打进用户的用水单价,也解决了清洗供水池收费难的问题。
有人可能会认为,这样做增大了市自来水总公司的工作量,市自来水总公司会难以接受?其实,市自来水总公司完全可以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清洗队来完成这项服务,当然,验收的职责仍需市自来水总公司负责。作为二次供水用户而言,“只问结果,不问过程”,付出合理的费用,能保证喝到放心的饮用水,应该也是令人高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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