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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上堵住抢种抢建行为
 
发表时间:2007-03-16 11:38:54  来源:东江时报
 
    日前,由惠城区政府牵头,在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的大力支持下,组织相关部门对河南岸街道办事处高布村部分村民违章抢种果树进行联合整治,收缴果树苗3000多棵,清理路段长约1公里。(3月14日《惠州日报》)
 
    笔者认为,农民违章抢建抢种现象根本原因是在于利益的驱使,许多失地农民担心失地后的利益不能得到最大的保障,大部分失地农民就业困难,也无养老保险,农民希望地被征前能“捞一把”。再加上一些地方征地信息宣传不到位,补偿标准不统一,征地的补偿操作不透明,也会催发农民抢种抢建行为。比如,听说村里的土地将要被征用进行开发,附近的村民纷纷就在自己地里种起了树苗,建起房子来,一心只想赚大钱,根本没有考虑能否得到相应的补偿。

    要减少农民征地前的抢种、抢建行为,依笔者看来,一是坚持征地赔偿的相关信息要公开透明。征地的相关部门要明确告诉涉及到用地的农民,开始协商征地补偿、拆迁方案或政府已发出征地通知后抢种的作物和抢建的房屋,不予补偿;要及时提醒每一户居民,不要为贪图一时之利而抢种、抢建。二要保障征地居民的切身利益。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在工业区和居住区的整体规划中应适当保留村庄,里面的村庄按照建设新农村的标准进行改造,就地实现城市化。三是补偿应与土地价值相符。在征地政策上,适当提高征用土地的价格,同时降低征用土地上附作物的补偿价格,按照科学种植标准核定青苗补偿数量,从源头上堵住村民抢种、抢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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