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惠州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观察言论
 
文化体制改革要促进发展和谐
 
发表时间:2007-01-03 23:06:54  来源:惠州日报
 
中共惠州市委宣传部、惠州市文改办联合调研组
 
    当前,地级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正在试点省份有序推进,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从最近我们对市直和县(区)宣传文化单位专题调研来看,地级市文化体制改革面临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需要认真加以解决。

     体制改革存在思想认识有一定障碍,缺乏指导性、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措施支撑等五个方面问题,必须认真解决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一定的障碍。少数干部职工对文化体制改革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认为,文化单位几十年来都是这样走过来的,现在搞改革,完全没有必要,如果搞得不好,反而葬送了苦心经营的“老庙”;有的认为,我们本身改革意愿不强,上级硬要我们搞改革,是想甩“包袱”;有的对改革信心不足,认为现在搞改革,政府不给钱不给物,单靠自己的力量,改革无法推进。有的领导和部门认为,文化体制改革是宣传文化部门和相关单位的事,跟其他部门和单位关系不大,积极主动支持文化体制改革的意识不强。

    二是缺乏指导性、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措施支撑。相关单位的领导认为,现在中央和省出台的有关文化体制改革政策文件比较宏观,缺乏指导性、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措施。比如,公益性和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涉及人事、社保、劳动、国有资产等方面,实际操作中找不到政策法规依据。

    三是缺乏雄厚的资金支持。不少文化单位特别是经营性文化单位,长期以来负债经营,欠交社保、医保金,有的债务达几百万元。进行文化体制改革,要补交员工的社保费、安置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的有关费用,需要足够的资金作保障。而大多数文化单位,由于负债累累,拿不出资金支付改革费用,从而无法启动实际改革。
  
    四是有的上下级部门关系不顺。许多文化单位领导感到,去年以来启动的文化体制改革,中央和省相关机构未动,还有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行政部门,只改了地级市和县(区)两级,地级市对上“婆婆”多,上下关系不够顺畅。而省以上相关部门平时下发指示、下达任务,没有考虑现在地级市和县(区)执行新的文化体制,还是按照以前的要求贯彻执行,导致上下级部门关系难以协调好,一些工作难开展。

    五是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难以解决好。多数县(区)文化执法机构,以前执法人员多是职工,现在无法过渡到公务员,并具备执法资格。这部分人目前仍然留在文化执法机构,向其他单位安置消化难度大。市、县(区)相当部分文化单位长期欠交社保、医保金,有的还欠有债务,这些问题解决不好,体制改革就无法进行。

    体制改革要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人员分流安置问题、社会保障问题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地级市今后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建议着力抓好以下六个方面:

    首先,要在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上用力,有效增强干部职工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政治使命感和自觉性。要紧密结合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和文化建设面临的形势、任务,联系省内外改革成功的典型事例,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有关文化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明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基本任务和基本要求,帮助干部职工切实认清当前进行文化体制改革的极端必要性和紧迫性,更加明确文化体制改革的任务和要求,坚定文化体制改革的信心。

    其次,要严格把握基本原则,确保文化体制改革健康有序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涉及面广、影响大,政治性、政策性强,要特别注意把握以下基本原则:一是要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所有改革要有利于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创新和发展,有利于增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二是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改革要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和单位和谐,有利于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提高文化单位干部职工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三是要始终坚持分类指导。要注意区别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单位文化体制改革的特殊性和不平衡性,注意区别文化行政机构改革和公益性文化单位、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的特点和差异性,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有效增强工作的指导性、操作性和针对性。对于公益性文化单位的改革,要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目标,以“转换机制,优化资源,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原则,着重进行人事、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一般不搞减人下岗,尽量减少因改革带来的震荡。对于经营性文化单位的改革,则要从实际出发,有序进行改制转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提升发展和竞争的实力。尤其要做好困难文化企业的人员分流安置、社会保障衔接等工作。四是始终坚持循序渐进。改革要看准时机、把握火候,力求条件成熟一个、改革一个,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做到逐步推开、有序推进,切忌“硬来”、“急进”,搞“一刀切”和“一哄而起”,影响改革进程和成效。五是始终严守政策规定。中央和省市有关文化体制改革的政策规定,是改革的基本原则和基本依据,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决不能违反政策、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

    再次,要加强调研论证和攻关,着力解决文化体制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宣传、组织、人事、文化、财政、劳动、国资委等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制定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有关政策规定,协助做好清产核资、改制转制、劳动人事改革等工作,拨出专项资金,解决好相关单位处理债务、社保医保欠费和人员分流安置等碰到的实际问题,帮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理顺各种关系以及行政管理权限,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经济政策,积极推进全市文化体制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

    第四,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和群众团体的积极作用,确保文化体制改革始终坚持正确的方向。党组织的核心领导是文化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的保证。有关单位的党组织,要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单位改制转制、人员分流安置、重要人事任免等重要环节,要精心组织、加强协调、严格把关,保证改革不出问题。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要严格监督本单位改革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班子反映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积极推动所在单位的改革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

    第五,要强化有效领导和有力指导,为文化体制改革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县以上党委、政府和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始终坚持以中央和省、市的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要定期召开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组织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分析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形势,提出加强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措施。要有效掌握本地文化体制改革情况,认真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要严格执行政策、法律和纪律,决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自己另搞一套。对于违法违纪行为和相关人员,要依照政策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第六,中央和省要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地级市的文化体制改革轻装前进。地级市的文化体制改革当前遇到许多实际困难,单靠地级市的权限和力量,无法解决所有问题。中央和省对地级市的文化体制改革,要给予更多的支持。建议中央和省尽快制定颁发有关文化单位改制转制、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人员分流安置、财税优惠等相关配套政策规定,为有关地区、有关单位实施改革提供基本依据;下拨专项资金,帮助解决有关文化单位偿还历史债务、人员分流安置、社会保障等问题,促进有关地区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逐步引向深入,取得预期的成效。
  (执笔:田晓波 胡鹏华 黄目光)
 
不合格奶粉仍在销售
惠州新闻网版权所有  咨询电话:0752-2831813、2831859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文华一路惠州日报社电讯技术部 网站设计:阿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