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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努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发表时间:2007-01-03 23:04:43  来源:惠州日报
 
黄树正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具有重大的现实意见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中,必须努力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关系,夯实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

    当前,我们存在的一些社会问题,如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就业、医疗等保障力不足,城乡发展差距拉大等,一定程度上都是由于经济实力不强而得不到很好的解决而造成的。只有具备了相应的物质基础,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消除产生不和谐因素的根源。但是,片面追求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增长不可能带来社会的全面进步,反而会造成社会事业滞后、生态失衡、分配不公、两级分化等现象。只有社会和谐进步,才能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正确处理政府行政引导与社会自主管理关系,增强构建和谐社会合力

    目前我们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社会结构复杂多样,利益群体日趋多元,社会组织功能不全,仍需要政府加强调控、管理、引导。因此政府要在管理理念创新、管理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创新、管理制度创新上下功夫,加强对社会资源的整合,加快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完善公共资源管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产品。另一方面,要更加注重创造宽松的制度、条件,培育和促进社会自治性组织发展,发挥社会自我管理、自我调解的作用,进一步健全社会管理网络,努力形成共建共管的合力。  
  
    正确处理民主与法治的关系,加强和谐发展的政治保障

    民主法治既是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又是和谐社会的首要之义。充分发扬民主,让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是社会和谐的最基本要求。另一方面,任何民主权利和政治参与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作为基层政府,首先要坚持依法行政,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法律为准绳维护社会和谐。其次要畅通利益诉求的渠道,通过基层信访工作站、投诉信箱、热线电话、网上接访等平台,使群众能够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再次是要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凡是重大决策均要通过公示、听证等方式,让群众充分表达自己的意志和愿望,从而保证决策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构建社会公平的保障机制

    目前,分配不公已成为非常敏感的社会热点问题之一,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利益矛盾已逐渐凸显,尤其是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行业部门之间以及不同收入阶层之间的分配不公现象日益增多,导致利益分配中的弱势群体产生不满和行为失范,引发社会矛盾。因而必须更加重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在坚持按劳分配,打破平均主义,充分激发多种利益主体竞争活力的同时,建立起能够全面表达社会利益、有效平衡社会利益、科学调整社会利益的利益协调机制,尽量减少利益失衡现象,化解利益分配矛盾。      (作者单位:博罗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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