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我市通过实施“扩大就业”等4项工程,带动了就业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据统计,“十五”期间全市新增就业岗位10万个,新增就业人员9.4万人,有237万名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再就业,城镇失业登记率控制在2.6%以内。
城镇“零就业家庭”将享受优惠政策
“十一五”时期,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将如何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营造和谐劳动关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科科长张惠明介绍,到2010年全市将新增就业岗位25万个,比“十五”期未增加56%,平均每年新增就业岗位5万个;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60%以上,“4050”人员再就业率50%以上。
他说:“今后5年内,我市将把实施就业扶持政策的对象扩大到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登记人员等。同时,县以上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的失业人员都将享受到有关的优惠政策。”
年均转移农村劳动力4万人
“十一五”期间,我市将培训各类人员20万人,其中有6000名高技能人才。张惠明介绍,“十一五”期间我市将再发展1~2间民办技工学校,力争在“十一五”期末全市技工学校在校生达6000人以上,比“十五”期末增加75%。
张惠明介绍:“‘十一五’期间将免费培训8万农村劳动力,年均培训1.6万人,比‘十五’期未增加5倍;转移农村劳动力20万人,年均转移4万人,比‘十五’期末增加33%。且保证农村青年免费培训考证通过率不低于80%,就业率不低于95%。”
本报记者郑国瑞 曲 哲 通讯员李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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