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记者李柏平 通讯员何小红 汤惠卿)日前,惠城区一起洗衣服务投诉调解成功,市民刘某如愿拿回了20元洗衣费并获赔偿150元。
1月19日,市民刘某到惠城区消委会投诉,反映某洗衣店把她一件价值700多元、穿了3个月的衣服洗得褪了色,且拒不承认;刘某曾多次前去理论,要求退回20元洗衣费并赔偿损失300元,但该洗衣店不予理睬。
惠城区消委会受理了刘某的投诉后进行调查。该洗衣店负责人称,当时刘某的衣服拿去洗时就明显带有朽败的迹象,且只收20元的洗衣费却被索赔300元,不能接受。
惠城区消委会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反复调解,该洗衣店负责人同意退回20元洗衣费并赔150元洗衣票。可刘某表示不接受洗衣票,因为无法再相信该洗衣店的服务,要求赔偿现金。经过惠城区消委会耐心调解后,刘某高兴地拿回了20元洗衣费并如愿获得现金赔偿150元,她对该案处理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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