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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药品已不能刷卡消费
 
发表时间:2005-11-08 10:29:06  来源:
 
    本报讯 (记者叶玉强 曾兴华)近日,黄小姐向本报热线反映说,在市中心人民医院用医保卡刷卡时,被告知只能刷部分费用,大部分药费需要用现金支付。记者为此进行了采访。

    黄小姐于10月31日到市中心人民医院五官科看病。医生给她开了坦通厄多司坦胶囊、杰捷盐酸西替利嗪滴剂、富山龙头胞特仑新戍酯片等药物。黄小姐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但交费时收费员告诉她,费用中有14元检查费可以刷卡支付,另外的118元药费必须现金支付。黄小姐记得今年6月份之前在该医院看病拿药时还能刷卡的,为什么才过了几个月,现在就不能刷了呢?

    市中心人民医院财务科林女士告诉记者,根据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4年版)规定,现在的医疗药品主要分成甲类、乙类和自费药品三类。甲类药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可以全额由医保卡支付;乙类药品必须由个人支付5%;自费药品则全部由个人支付药费。林女士还表示,医院在病人入院之前会了解病人是否参加医疗保险,如果参加了,医院会优先考虑使用甲、乙类药物。但如特殊情况下必须用到自费药品,或病人自己要求使用自费药品时,医生会在征求病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自费药品。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保科张科长说,在今年6月份实行的《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4年版)中,有1897种药品,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分甲、乙类。还有大部分药品没有列入的均属于自费药品。目前我市执行的《药品目录》2004年版和2000年版在药品类别方面做了调整,有的药品以前是乙类药品,现在可能变成了自费药品。黄小姐所说的6月份之前还能刷卡的药品现在不能刷了,可能就属于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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