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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薯须有经营、生产、检疫、审定“四证”
 
发表时间:2005-09-18 21:15:14  来源:惠州日报
 
    种植马铃薯种薯是关键。往年马铃薯生产因种薯质量问题,纠纷时有发生。当前,马铃薯种植季节即将来临,为规避和防范种薯质量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劣种造成的生产损失,市农业局提醒广大农户:
 
    依据《种子法》、《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及相关的法规、规章,惠州市种子公司、惠阳区种子公司具有在我市辖区内经营马铃薯种资格。惠州市四季鲜果蔬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惠东县九华农贸有限公司、惠东县奕达农贸有限公司、惠东县广兴农贸有限公司、惠东县兴胜农贸有限公司、惠东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具有在惠东县经营马铃薯种资格。同时,在购买马铃薯种薯时,该批种薯还应具有“四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检疫证书、品种审定证书或证明。
 
    农民朋友在购买马铃薯种若涉及质量或其它相关问题,可直接电话投诉,市农业局的投诉电话为(0752)2809048。(黄观桥 汤久红)
 
管一管这样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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