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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手机何来何去
 
发表时间:2005-08-09 11:37:00  来源:
 
    黄底红字写着“高价回收手机”的小广告灯箱,相信不少市民一定不会觉得陌生。它们大多被放置于服装店、杂货店、音像店、米铺、书报亭等门前的人行道上,有的则直接竖立在小店的门口。尽管这些回收点的存在为市民在处理淘汰的旧手机时带来了便利,但它同时也为盗抢分子提供了销赃的渠道。

    街头的手机回收点多是盗抢分子销赃的地方

    市刑警支队四大队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据城区反“双抢”专业队员反映,涉案的手机多是卖给了深圳、广州来惠州收购手机的人员以及卖给街道挂有“高价回收手机”的档主,还有一小部分拿去了二手手机市场进行交易。盗抢分子之所以选择把偷、抢来的手机拿到这些挂牌收手机的小店来出售,主要是因为这些小店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而且收购者对其收购的二手手机不问来源,不看购机凭证或者是售机者的身份证,只要价钱合适一般都能成交,这就让他们的销赃行为变得“光明正大”起来了。其中,城区桥西的水门街、河南岸人人乐商场附近的街道存在有较多挂牌回收手机的现象。

    根据这种情况,本月初我市公安部门和工商部门联合开展了二手手机市场整治专项行动。经过两天的行动,共清查到挂有“高价回收手机”牌的档口30间,查扣可疑手机11部。在行动中,工商部门大多是以超范围经营对这些挂牌回收手机的店铺进行清查。由于店主在回收手机后就及时对手机进行了转移,以至于清查人员在现场并未找到更多有利的证据。但此次行动的目的主要在于对这些档主进行宣传教育,以控制二手手机的销赃渠道,压减两抢一盗案件的发生。今后,他们也会对二手手机市场加大监管力度。

    收购人应该向售机者索要购机凭证或对其身份证进行登记

    行动结束后的第二天,记者对人人乐商场附近进行了暗访,发现街道上已经很难再找到回收手机的广告牌。但记者还是看到了一间书报亭,标有回收手机的字样。听到记者要卖手机,店主便让记者把手机拿出来看看。很显然,店主只是对手机的主机板感兴趣,拿到手机就马上把外壳拆开仔细地研究了一番。当记者问道是否需要出示购机发票或是手机的包装盒时,店主连忙表示不需要,只要有充电器就可以了,其他的东西他拿来也没什么用。

    随后,记者在位于麦地的二手手机市场看到,这里的回收情况与街边的大致相似。但还是有一家二手手机店在记者表示要出售手机时,坚持要记者出示购机发票。记者道,发票早就不知道扔到哪里去了。店主听后则告诉记者,他们收购手机是要连同购机凭证一起收购的,如果实在找不到凭证,那么还可以用身份证作一个登记,不然的话,他们就没办法对记者的手机进行收购了。

    市民在痛恨盗抢分子的同时,千万不要成了他们的“帮凶”

    针对记者在暗访中发现的一些情况,公安部门的有关人士表示,在进行二手手机交易时,收购人应该向售机者索要购机凭证,或者对售机者的身份证号码进行登记,售机者应予以积极地配合。而市民在购买二手手机时,也不要贪图价钱便宜或是为了省事而购买那些来历不明的手机,以免成为了盗抢分子销赃的“帮凶”。

    但在实际情况中,一些市民喜欢以购买二手手机的形式来更换手机,他们没有意识到购买脏物手机是犯法的,他们不知道,这样的行为和盗抢分子一样,都触犯了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明知是赃物而窝藏、销毁、转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或者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可以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所以,市民在痛恨盗抢分子的同时,也应该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以配合相关部门的打击行动。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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