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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伪劣商品害人害己
 
发表时间:2007-03-21 11:36:18  来源:惠州日报
 
李阳景
 
    汤女士去年8月购买了一部手机,用了一段时间后手机就无法开机,她先后3次到商店修理。今年1月27日,汤女士再一次拿手机去维修时,经协商后销售人员同意给汤女士换一部同款新手机。但2个多月过去了,汤女士等待的新手机还是没到手,在这期间,汤女士先后多次通过电话与商店的负责人交涉,却没有结果(见3月16日《东江时报》)。

    从节约资源的角度讲,手机有质量问题,无疑浪费了企业的生产资源;我国人均资源占有量少,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主要原材料、能源、水、土地肯定越来越紧缺。在这种资源短缺的情况下,有些不良企业不去充分发挥原材料的利用价值,却用短缺的原材料生产伪劣产品,这样的做法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理念背道而驰。事实上,整个社会的生产、流通、消费是一个整体,企业在其中无疑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因为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体。当前国家大力倡导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很大程度上要落实到企业身上。

    从消费者的角度讲,如果不小心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投诉、索赔要浪费许多时间和精力。如果不幸食用、服用问题食品、药品,还可能对健康造成威胁,又要浪费医疗资源;严重的时候甚至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据新闻媒体报道,中国每年因产品质量低劣和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种损失至少有2000亿元。经济发展离不开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支撑,资源的承载能力也制约着经济的发展,而许多资源却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基于此,那些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确实应该摒弃以往的做法,走上节约生产、诚信经营的正轨,切实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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