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劈山建房不可为
发表时间:2007-01-24 09:21:02 来源:
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加快城市建设,打造山水优美、生态和谐的现代化城市。市园林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围绕贯彻市“三会”精神,着力抓好城市园林风景建设管理工作,抓紧启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推动惠州向国际花园城市的目标迈进(见1月20日《惠州日报》)。
惠州“山水城市”定位好。山是城市的脊梁,水是城市的血脉。惠州市区生态环境得天独厚,东江、西枝江穿城而过,西南面青山相伴,素有“半城山色半城湖”之美称。我市启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把惠州定位为“山水城市”是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超前规划。
惠州的水景文章做得好。随着东江水利枢纽工程蓄水成功,市区营造了“东江出平湖”的壮丽景观,东江两岸公园相继落成,观赏水景的场地不断增加。另外,在河南岸金山湖至河南岸东面低洼地一带约3平方公里的地方修建以水景为主的东湖公园的议案,已获得通过。届时,惠州水景文章将锦上添花。但另一方面,惠州的山景文章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市区南出口的市委党校附近,以及五中后面的青山等地方,相继出现劈山建商品房现象,大大破坏了原本十分和谐的生态环境。正因为有这样的先例,我们在进行城市规划时,能不能设一些禁区,对市区及周边已经不多的山脉,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加以爱护呢?
依笔者之见,建设“山水城市”的措施应该包括:一是对水体、山体、植被的保护,二是恢复性建设,三是人工营造山水风光。严加保护是保留山水自然风光的最环保、最节约的方式;恢复性建设是极力减少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人工造景一般限于较小规模,虽不失为一种量力而行的办法,但投入大。虽然损坏山体后可以“复绿”,但无论如何也恢复不到原来的模样,所以劈山建房毁坏山体的现象应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坚决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
李阳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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