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出一个花园,收获一片沙地;卖出一个沙地,收获一座花园。”这恐怕是对公地效应最形象的比喻。什么叫做公地效应?在一片公共草地上,草场是公有的,每个牧民都想多赚钱,于是,无节制地增加牧羊的数量,结果草地很快就因为过度放牧而成了不毛之地。
近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由黄松森等5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关于在金山湖片区建设东湖公园的议案》,全票通过相关决议,并将该议案交由市政府办理,要求市政府提出议案办理方案,在议案办理方案获得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之前,停止片区内有关开发项目的审批和建设。”(11月24日《惠州日报》)此报道就涉及这样一个问题。
毋庸讳言,随着我市房地产建设的突飞猛进,尽管“金山湖的开发建设以蓄洪排涝为主”,既能为我市保留下一个天然的蓄洪区,又能为我市增添一个化浊扬清的“城市之肾”,成为一个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的“自然空调”,然而,那种赚大钱的诱惑,还是令众多的“牧民”蠢蠢欲动,千方百计地想瓦解“金山湖VS东湖公园”的方案。可以这样说,只要金山湖一天不改变其“公地”的性质,“牧民”们就不会放弃在此处挣大钱的梦想。
前些日子,媒体上曾热议“麦地呼唤公园”一事。是否麦地的规划之初就忽略了建设公园呢?详情不得而知,但现实是目前尚未辟出一块公园用地。如果金山湖不尽快改变其“公地”的性质,届时,谁又能保证“惠州呼唤城市之肾”、“惠州呼唤蓄洪区”的事情不会发生?前车之辙,后车之鉴,东湖公园建设,首要让金山湖尽快改变“公地”的性质,让“牧民”们不要再打金山湖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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