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惠州日报》报道,我市志愿者(即人们常说的“义工”)活动自1995年开展以来,志愿者队伍日益壮大。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成立各类各级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多达464支,每年参与各类服务行动的志愿者达3万多人次,全市累计已有77万人次向社会提供了超过135万小时的志愿服务,大中学生参加无偿献血活动达2万多人次。志愿者服务的领域不断扩大,涉及到农村扶贫开发、城市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社会公益等多个领域,形成了一批特色服务项目,为我市“三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志愿者为社会和需要帮助的人提供的服务是无偿的,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上世纪60年代发起的“学雷锋、做好事”活动在新形势下的继承和发展,是新时期“学雷锋、树新风”活动新的载体和形式。现在,一个城市志愿者活动的活跃程度,已成为衡量这个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水平的标准之一。开展志愿者活动无疑也是建设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同时,在目前社会上还有不少困难的群体需要他人帮扶的情况下,广泛开展志愿者活动又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因此,在建设和谐社会、文明惠州的新时期,我们更要大力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者活动。
不久前成立的市志愿者联合会提出,“力争4年后全市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10万”。据了解,该会现有注册会员2000多名,要实现今后4年的发展目标,需要各有关方面紧密配合,共同努力。
首先,要进一步加大对志愿者活动的宣传力度。志愿者的工作虽不求回报,但对他们无私奉献、乐于助人的精神,热心为社会为他人的善举,我们要给予大力宣扬,真正做到“好人好事有人夸”。这是使良好社会风气得到弘扬,使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的重要途径。希望我们的新闻媒体能给志愿者们多一些版面和镜头,也希望社会舆论对志愿者的行动多鼓励、多支持。比如,最近我市西子湖畔论坛的热心网友自愿组成义务“反扒”小组,协助巡警开展“反扒”行动,就应多加鼓励。至于如何做到行为合法、确保安全等问题,那是行动中要注意的事情,我们应多出点子少指责。
其次,要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引导。志愿者的行动完全出于自愿,但群众自觉的行动并非不要组织领导。正如毛泽东同志曾经讲过的,如果只有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而没有有力的领导骨干去恰当地组织群众的积极性,则群众的积极性既不可能持久,也不可能走向正确的方向和提到高级的程度。市志愿者联合会的成立,就是为了使原来松散型的志愿者活动组织化、规范化。但愿联合会能不断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加强志愿者的招募、注册、培训、服务等工作,充分发挥对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引导作用。
第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志愿者队伍实际上是政府和各部门工作的“义务工作队”。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既要善于利用志愿者活动来推动各项工作,也应给予他们大力的支持。比如将志愿者活动纳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文明城市考评体系,制定有利于志愿者队伍发展的政策,给予开展各项活动必要的经费,等等。如果没有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志愿者队伍的发展壮大也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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