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年来,市政府及市环保部门否决了346宗污染项目,查处了546宗违法案件,为惠州、香港、深圳、东莞等地1000多万民众饮用上优质水立下汗马功劳,也让生活在青山绿水中的广大群众内心充满感激之情(见本报1月12日A2版报道)。
保持东江母亲河免受污染,可以称得上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对市政府及市环保部门来说是一场严峻的考验。由于带有污染特性的投资项目投入相对较少,回报率较高,使一批投资者趋之若鹜。我市3年否决346宗污染项目,彰显了市政府及市环保部门在工业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的大局理念和环保意识,使惠州顶住了污染浪潮的冲击,有效地保护了东江母亲河。
另一方面,排放污染与反排放污染的较量十分激烈。3年查处违法案件546宗,平均每两天1宗,反映了惠州境内的数千家排污工业企业中,随时都有少数企业可能趁环保执法稍有懈怠之际超排、偷排污染物。值得肯定的是,我市环保部门常抓不懈,日巡夜查,严防死守,保住了东江母亲河的洁净之躯。
客观地说,保护东江母亲河的任务繁重而艰巨,必须依靠政府部门严格把关和广大民众支持。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就像足球赛场上的“守门员”,需要时时提高警惕,绷紧神经,才能确保“城门”不失。由于排污企业分布广泛,仅靠环保部门还不足以稳守防线,还得依靠广大群众的广泛参与。去年12月市政府颁布实施《惠州市公众举报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是一项很好的举措。保护东江水环境资源,就是保护广大群众自己生存安全权利。举报和制止污染人人有责,切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等闲视之。企业经营者应当严格自律,守法经营,不能为一己之利而损害惠州人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