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 辛
近日,惠州市政府在《惠州日报》向全市公开了《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至2020)》纲要初稿(见本报11月3日A3版),引起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规划》让我们看到了专家为惠州未来建设付出心血的结晶,也看到了市政府勾画的惠州市区未来发展蓝图。广大市民相信由市政府领导、经专家论证的《规划》是科学可行的。在期盼未来美好前景的同时,他们也十分关注如何实现规划等问题。
白居易有一句至理名言:行路难,不在山,不在水,只在人情反复间。在《规划》即将施行之际,决策者要充分预见《规划》推行过程中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要吸引广大市民广泛参与,充分依靠市民的智慧和力量。
一是各层级规划方案公开要及时。公开政府决策事项不仅是民主政治的要求,更具有吸引民众了解城市建设大局,自觉维护大局,服从和执行大局的作用。吸引群众参与规划过程,必然会减少矛盾摩擦,形成维护规划权威和推动规划落实的强大动力。可以说,没有群众广泛参与,就没有实现蓝图的力量。公开的内容越全面,范围越广泛,吸引力越大,民众的热情就越高涨。
二是专项规划重点地域控制要及时。市民们不会忘记,当年在惠盐高速公路入口处,有一幢价值百万元以上的建筑,像拦河坝一样横在惠州前往深圳、陈江的路口,建成后还未投入使用就被拆除了,令人痛惜。人们也曾追问为何刚建好又要拆除?原因很简单,该建筑报建时,市区的出口建设规划尚未出台,这显然是规划滞后的结果。所以,市民盼望全市城市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各个专项规划,各重要地域、地段和地点的规划设计要及时出台。各个层级规划要提前在动工建设前覆盖全市空间区域、各个路段和节点。保障各种建设工程在规划的有效控制下,建成一个使用一个。
三是多种措施确保《规划》顺利施行。作为一项时间跨度为15年的长远规划,在施行期间所遭到的干扰和阻力是可以想见的。笔者认为,规划一经确定,就必须通过法定程序,形成具有法规权威力的纲领文件,防止个人擅自更改规划。在此基础上,还必须在组织领导上,坚持一届接一届、一年接一年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