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这个作为社会政治生活和公共生活领域里最具价值的基本道德要求的缺失,必然对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对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造成巨大的危害,必然严重地影响我国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可持续发展,甚至会给社会灾难。切实加强社会诚信道德建设已是当务之急,刻不容缓。要建立诚信社会,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首先,必须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公共领域,特别是一个国家的诚信状况,主动权在管理者。因此,管理者应该慎言敏行,言出必践,有功必赏,有过必惩,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制度有信、法规有信、讲话有信,要取信于民。
其次,领导干部要带头主动加强道德教育。可通过开展“讲诚信”的自我道德教育和修养教育,把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真正落实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同时,要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形成广泛的社会评价风气,使人人都真正感受到诚信光荣可敬、弄虚作假可耻的社会氛围。
再次,加强法律的监管力度。对那些弄虚作假、制造假冒伪劣产品、贩卖假货的企业和人员给予严厉打击;改革干部用人制度,惩治那些惯于弄虚作假、谎报成绩的官员,提拔和重用诚信的干部。
最后,建立诚信档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起能够公开查询的公民个体、单位集体和公司法人的信用记录档案,并附之以相应的配套奖惩措施,为社会诚信水平的提高提供机制上的保障。同时,要建立起一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以诚信为基础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并在全社会范围内不同社会群体特别是未成年人群体中开展持久、有效的公民道德教育。 (作者单位:惠阳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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