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要求,是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
加强思想教育,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理想、信念是灵魂,是方向、是动力。不少事实证明,“千腐败、万腐败,都是思想先腐败”。胡长清、刘方仁、程维高、田凤山等人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归根结底,问题还是出在他们自己身上。
以此为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注重加强思想教育:一是要摸清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针对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二是要突出教育的广泛性,讲究教育方法的多样性,造成一定的声势。发挥思想教育工作的整体优势,形成纵横交错的思想教育网络,造成强大的思想教育攻势。三是要把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特别是中高级干部的教育作为重点。
完善制度建设,形成有力的约束机制
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之所以纠而复生,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就是要着重抓住那些容易滋生不正之风的领域和环节,创新制度机制,加强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的工作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不正之风,清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充分发挥制度的作用,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有了规章制度,还必须严格实施。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罚代刑,以及贪赃枉法的腐败问题发生。一定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查处大案要案,严惩各类严重危害社会的腐败分子。
发挥监督职能,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我们党多年来已经形成了不少党内监督的好制度和经验。但监督体制还不够完善,针对这些方面存在的问题,应从这几个方面强化监督机制的建设:党内监督。通过加强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制度等;人大、政协的监督。充分发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作用;充分发挥各级政协机关民主监督的职能作用;行政监督。主要是要扩大监察机关的权限,完善行政监察管理体制和加强行政监察队伍建设;经济监督。这方面的监督主要是指国家授权经济监督职能的专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部的监督机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创新公开形式,积极推行社会听证、质询、评议等做法。另外,要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内”和“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统一起来,将干部“生活圈”和“社交圈”也纳入监督范围,不留死角。 刘观送 (作者单位:惠阳区政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