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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种商品不得用近似商标
 
发表时间:2005-04-14 09:19:46  来源:惠州日报
 
律师同志:
 
    我公司系一家民营企业。根据我公司经营状况及发展需要,已向中国商标局申请并核准了注册商标。该注册商标的产品经我公司的严格经营管理及广告宣传,已被广大消费者所认知和接受。然而,我公司最近调查发现,某厂家使用与我公司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产品并销售,以致造成消费者误认为该厂产品就是我公司注册商标的产品,使我公司的信誉及产品销售量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请问:我公司应该如何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读者 刘先生
 
刘先生:
 
    商标是一种区别不同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它通常由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构成。商标经中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后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的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本案中,某厂家未经你公司的同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你公司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显然已侵犯了你公司享有的商标专用权,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该法的第五十九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你公司可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依法追究某厂家的侵权责任,如某厂家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还可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广东商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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