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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应积极参加农村合作医疗
 
发表时间:2006-01-04 09:23:18  来源:
 
    2005年底,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召开。会议透露,2006年市财政将安排7300万元用于解决农村“一保五难”问题(详见《惠州日报》12月29日A1版)。这是市委、市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送给全市广大农民最实惠的新年贺礼。

    在行路难、看病难、读书难、饮水难、住房难等“五难”当中,看病难是群众长期以来最关心、最头疼的问题。有句顺口溜说得很形象:“脱贫三五年,一病回到解放前;做个阑尾炎,白耕一年田”。由于经济条件限制,不少农民病了不愿意找医生看,有的甚至“小病拖,大病挨,临死才往医院抬”。现在市委、市政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来解决农村“一保五难”问题,作为农民,就应该响应政策,积极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按照政策规定,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缴纳10元,中央和地方财政各补贴10元,生病住院时就可按比例报销部分医药费。这就是花小钱治大病,其好处不言而喻。据统计,我市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已达107万人,参加率达62%,为农民报销住院费用1688万元,15547位农民受益。所以,农民朋友应该积极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千万不可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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