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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与培育品牌同等重要
 
发表时间:2006-01-04 09:25:51  来源:
 
    据《惠州日报》报道,复方风湿宁注射液是我市罗浮山药业在上世纪70年代研制的治疗风湿病的良药。1992年以前,此产品一直是该公司独家生产,后来由于管理体制方面的原因,被另一家药厂仿制。该公司意识到,由于大家都想拿到该产品的独家生产权,由此可能会卷入无休止的知识产权纠纷中,结果谁也不会对产品进行深度开发,最终导致该产品过早衰退。为此,他们主动与对方谈判,花了300多万元从对方手中买回独家生产权。之后,他们不断进行深度开发,使风湿宁注射液成了该公司的一个拳头产品。

    罗浮山药业的经验教训说明,一个企业要发展壮大,既要坚持走自主创新之路,下功夫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也要善于保护自己辛辛苦苦开发出来的产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特别在某些人把抢注商标当作一条生财之道的情况下,企业如果只顾开发新产品,而不会保护自己的品牌,开发得再多也会一不小心就成了他人的“嫁衣裳”。

    近年来,企业商标被抢注的现象不断加剧。据统计,国内有15%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其中,超过80个商标在印度尼西亚被抢注,近100个商标在日本被抢注,近200个商标在澳大利亚被抢注;五粮液在韩国、康佳在美国、海信在德国、科龙在新加坡等相继遭遇了商标被抢注的命运。每年国内商标在国外被抢注的案件超过100起。在前年世界品牌实验室公布的“中国500个最有价值的品牌”中,有46%未在美国注册,50%未在澳大利亚注册,54%未在加拿大注册,而在欧盟的未注册比率则高达76%。另据统计,截止2004年年底,广东省虽然注册商标已达28万多件,占全国注册商标总量的1/8,但与全省270万个经营主体相比,比例显然偏低。这些不重视保护自己的做法,都为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提供了可乘之机。

    虽然保护自己的品牌要花钱,而且在不与注册商标有冲突的情况下,法律也允许非注册商标的使用,但产品不进行商标注册是很危险的。一方面,容易与别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造成侵权;另一方面,如果被别人抢先注册,不仅会丧失市场,而且会被对方检控索赔。按照商标注册规则,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可以申请注册商标,只有驰名商标才能受到跨类保护。知名商标(不包括驰名商标)不同类商品的商标注册,只适用“在先申请”的规定,注册在先,即为合法。如果不是驰名商标,没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他人是恶意抢注,商标被抢注的官司往往很难打赢。

    可喜的是,罗浮山药业从风湿宁注射液被仿制的教训中,懂得了“花钱买平安”的道理,对自己的产品采取了“早动手、早准备、早应对”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一方面,他们广招贤能,不断充实科研队伍,投入巨资进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研制。另一方面,他们在想方设法使“罗浮山百草油”等6个品种顺利获得国家中药品种保护的基础上,去年以来,共提出申请药品发明专利21项,外观专利1项,商标申请3项。目前,该公司已拥有商标20余项,公司注册的“罗浮山”商标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有力地促进了该公司品牌的推广。他们的教训和经验无疑是值得我们认真总结和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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