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通过组织广大公务员参加办班学习、听专家讲座、进行知识测验等形式,掀起了一股学习新颁布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热潮,为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大法打好基础。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主体的公务员组织及其成员,学好这部当今公务员管理的最高法典,既是依法治国、依法从政的需要,也是当好合格公务员的需要。在这次学习中,领导很重视,公务员们也很努力。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现象,比如一些公务员以工作忙为由逃避学习,在课堂中开小差、打瞌睡,考试马虎应付,其法制观念淡薄程度可见一斑。不重视学习法律是不敬畏法律的表现,潜在的危害是可以预见的,担负着社会的领导、管理、服务、示范功能的公务员团体,哪怕只有少数人法律观念淡薄,其对国家、人民群众的祸害也是十分严重的。因此,我们应予以重视,下大气力纠正这种不重视学法的现象。
敬畏法度是我国历朝历代正直的公职人员的传统。据史载,明皇太祖朱元璋在一次大宴群臣时问道:“天下何人快乐?”群臣众说纷纭,有的说金榜题名者快乐,有的说功成名就者快乐,有的说富甲天下者快乐,不一而足。朱元璋听后不语,这时,一位名叫万刚的官员说:“畏法度者快乐”,朱元璋连连夸赞其见解“甚独”。群臣在得到朱元璋宴赏时,多数人并未理解朱元璋宴请的用意,只有万刚能够从治国理政的思虑中体察其用意,理解朱元璋通过宴请,教育众臣敬畏法度,遵守法纪,服务国家的用意。封建帝王都能如此高度重视法度教育,现代法治社会的官员就更应重视了。
违法受罚方知学法可贵是一些现代官员的人生悲剧。今年《南方日报》(10月20日05版)登载专栏记者对原羊城集团副总经理张穗生的专访。张穗生任职期间接受贿赂500万元,在法庭上还起誓“主观上没有想到过要做对不起党和国家的事”,“对得起羊城集团,对得起广州市政府”。时隔两年后,他身判死缓、身陷囹圄时才明白,自己虽然精通业务知识,但缺乏基本法律知识,犯罪而不知罪。如果当初张穗生懂得一点基本法律常识,悲剧就可能不会发生。
公务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意义,不能仅停留在对犯法惩处的畏惧上,更应落实在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上。公务员的职能和作用决定其在建设法治社会中应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只有认真学好学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才能自觉遵守并正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各项规定,防止和纠正各种违法行为,从而保障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建设,保障公务员队伍在把惠州建设成珠三角东部现代化经济强市、广东省现代石化数码产业名城的伟大事业中,担当起历史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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