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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和谐社会”的底线
 
发表时间:2005-10-10 10:05:22  来源:惠州日报
 
    “和谐社会”并不是时尚名词,它已成为我国上下施政的重头戏。
 
    “和谐社会”并不是不可捉摸的东西,它与科学发展观、合理使用能源、保护环境、生活安康等一样,都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和谐社会”的重要内涵之一是公平,分配的相对公平,才能使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如果城乡二元结构长期存在,如果相当一部分人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那就难言“和谐”。由此我们可以说,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底线。日前召开的市委学习中心组“构建和谐惠州”专题学习会提出,我市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是:把我市建设成为一个“繁荣、公平、活力、绿色、安康”的和谐惠州。“公平”被摆到了重要位置。昨日召开的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则把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等作为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最根本的就是需要钱。一些县在财政还是“吃饭财政”的情况下,要拿出足够的钱来全面确保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资金的提高,是道难题。
 
    市政府针对这道难题,要求各级政府把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开出一个方子:“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实际上,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资金并不是很多,全市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低保对象也只有40201人,低保资金2005.29万元。在建设“和谐社会”中,考察领导干部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能否在执政期间扎实有效地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工作,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这是“执政为民”责任意识的基本内涵。 吕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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