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十六大报告指出:“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就没有改革和发展的牢固基础。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高度重视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其特有的缓解社会矛盾压力的作用,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一、逐步拓宽社会保障的规模和范围
当前我市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处在初级阶段,还存在着保障不足、覆盖面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等缺陷。目前国际、国内经济发展已进入高成本时期,构建和谐社会的成本在上升,具体体现为均衡社会利益关系的成本、人口和谐成本、防范和应对社会矛盾冲突成本、改善和维护环境的成本在上升,因此,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动经济发展由粗放型增长方式向集约型、循环型增长方式转变,实现由过去劳动密集型低廉成本优势向技术优势转变。要坚定不移地做强做大石化和数码两大支柱产业,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用技术优势代替过去劳动密集型成本优势;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县域经济;要深化改革,提高企业效益。通过这些措施,促进完善我市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不断提高四个方面的能力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与提高自我保障能力的基本途径。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必须提高四个能力:一是提高个人保障能力。通过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使更多人的生活有保障。二是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注意发展增加财源的项目,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使政府可以拿出更多的资金用于社会保障。三是提高集体积累的能力。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乡镇经济,使每个镇、每个村都有一部分积累,可以利用这部分积累救济当地的困难群体,解决农村的合作医疗、“八难”等问题。四是提高社会保障能力。继续完善目前保障体系。
三、逐步提升农村基层的保障水平
我市的农村发展不平衡,农村的落后面广,农村需要救济、保障的人群比较多。经过这几年实施的固本强基工程,今年集体年纯收入3万元以下的村要达到3万元以上,但这还没有彻底解决集体积累能力低的问题。固本强基工程不能停留在3万元的水平上,要使更多的村集体纯收入继续向10万元、20万元、100万元迈进。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提升农村的社会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确保农村稳定,促进整个惠州的和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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