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告诉你,哪个地方天上掉馅饼了,我想,即便是一个小学生,也会嗤之以鼻:“不可能!”然而,如果哪个地方“大酬宾”了、购物“有奖”了,或者“大出血”、“跳楼价”了,一些人却往往深信不疑,趋之若鹜。特别是对那些所谓的“现金券”、“优惠卡”, 有人却以为捧了个“大金娃娃”。有这样的好事吗?
笔者的一位朋友,元旦到商场被“买100送60”所吸引,就被狠狠地“宰”了一次。298元的风衣,为了凑够300元享受更多的“优惠”,专门加买了一双2块钱的袜子。谁知促销小姐指着告示下面的一行蝇头小字说:各种袜子不参加此次优惠活动!朋友火了,为什么把“买100送60”写那么大,而把这句话写那么小?服务台小姐仍然笑容可掬地指着那块告示牌告诉说:“喏,下面还有一句———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商场所有!”不错,是得到了“现金券”,可那120元“现金券”被分成了24张,并规定:消费每100元只能一次使用一张现金券;有效期在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月7日内;消费范围仅限服装……
试想想,在一周内你不可能分24次、共支出2400元去兑现那120元的“优惠”。所以,面对少数愚弄消费者的商家布下的重重陷阱,享受“优惠”时可要擦亮双眼哟! 隋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