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惠州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特别报道
 
女儿状告父亲讨公道
 
发表时间:2004-10-21 11:26:38  来源:惠州日报
 
    阿华今年已经是惠州一所重点高中的高二学生了,品学兼优的她,文文静静,不大爱说话。提起2年前她不得不与亲生父亲对簿公堂,她说:“我本没有想到我懂事后和父亲的第一次见面会在法庭上。其实,我最大的愿望是找回父亲的爱。虽然我赢了官司,但很失望!”

    短暂的相识,草率的婚姻,女儿阿华出生了

    阿华的母亲阿圆出生在贫穷的粤北山区。年轻的她早早来到惠州,在一家餐馆打工。工作的辛苦挡不住阿圆对爱情的向往。1987年春节,经人介绍,阿圆和阿林相识并恋爱了。2月初这对恋人就登记结了婚。到了12月,这对小夫妻有了自己的孩子:女儿阿华出生了。那一年,阿圆才22岁。

    有了可爱的女儿,但阿圆的婚姻却亮起了红灯。由于相识后很短的时间内两人就结婚,因此,留给两人婚前接触、互相加深了解的机会太少了,而婚后又没有好好地培养、建立夫妻之间的感情。斗嘴、吵闹,甚至互相的厮打在两人之间成了经常的事。只是苦了刚刚出生的小阿华。终于,双方再也无法生活在一起了,短暂的婚姻走到了尽头。1990年6月,阿华和阿林去法院要求离婚。在法院的调解下,男女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财产好说,原本是谁的财物还归谁所有;简单的家庭财产二人分了分;共同的债务二人各负担一部分。关于女儿由谁抚养,抚养费怎么出,虽然有点麻烦,但最后还是讲妥了:女儿由阿圆抚养,阿圆同意小孩的抚养费由阿林自愿给付。这样,维持3年多的婚姻结束了,留给阿圆的是一段痛苦的回忆和一个仅仅2岁的女儿!

    母女相依为命,生活艰难,生父拒付抚养费

    离婚了,没有了无休止的争吵,没有了你来我往的打斗,让阿圆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终于解脱了!”她说。可是经济困苦的生存压力又无情的摆在阿圆面前。在惠州举目无亲,她一个女人家,该怎么办?没有了工作,又搬出了丈夫的房子,只有一个嗷嗷待哺的女儿。阿圆一边带着小阿华,一边找工作,但每一个工作做的时间都不长,住所也不停地变换。年幼的小阿华也不得不随着母亲奔波。可在阿圆心里,却下决心要教育好女儿,让她上小学,升中学,读大学。在女儿2岁半时,阿圆就送小阿华上了幼儿园。

    单身母亲的心酸说不完:一个人接送女儿上学,还要指导督促女儿学习,还要挣钱养活自己和女儿。可小阿华不懂这些艰辛,该闹时闹,该哭时毫不客气地哭。因为阿圆没有固定收入,找的又都是短工,收入也少,而且还不稳定,所以母女俩的日子过得十分清苦。女儿上学要钱,吃饭要钱,住房需要钱。阿圆常常是一分钱掰成十掰用,就这样还得靠亲戚、朋友时不时接济。不然,阿圆真不知道母女二人该怎么活下去!而小阿华也早早地体会到了生活的不易。

    可是,当初离婚时丈夫阿林承诺给的抚养费一直到小阿华开始上小学时仍一分未付。而且有时阿林明明知道阿圆和女儿住的出租屋的地址,却从没有去看过小阿华一次。想到这些,阿圆不禁气愤。于是,便去找阿林要抚养费。要了好几次,但每次阿林都拒绝给付他曾经答应过的抚养费。拒绝还不算,有时阿林还会对阿圆拳脚相向。1994年阿林开出租车,每月挣几千元。一天阿圆带着小阿华在车站和阿林不期而遇,阿圆当即要求阿林支付女儿的抚养费,阿林还是拒绝。就在大街上,这对曾经的夫妻先是激烈争吵,然后又打了起来。最后惊动了派出所,把两人“请”到了所里处理。7岁的小阿华当时就在旁边惊恐地瞪着双眼,看着这一切。

    “既然连自己亲生的女儿都不愿抚养。算了吧,我一个人养!”阿圆在心里对自己说,她发誓要独自把她的女儿抚养成人。但现实是残酷的,长年的劳累,影响了阿圆的身体健康,使她患上了乙肝。屋漏偏逢连夜雨,此时阿圆找工作也不那么容易了,经济越发困难。而女儿已小学毕业,马上要读初中了。自己一个人过活还十分勉强,又如何供得起女儿上中学?而阿华的生父还是一分钱抚养费也不给。望着女儿渴求知识的眼睛,不得已,2000年眼看阿华该升初一了,阿圆把女儿送回了粤北老家,由阿华的舅舅资助她继续上学。

    渴望父爱却遭受冷漠,阿华准备状告生父

    父母的离异,生活的艰辛让小阿华比同龄人懂得更多,也更成熟。虽然她目睹过父母之间的争吵和殴打,但那时阿华毕竟还小,在心中不曾留有对父亲的偏见。随着年龄的增长,小阿华越来越萌发了对父爱的渴望。八九岁时,看到每次放学、上学时别的同学都有父亲接送,她就困惑为什么自己没有父亲接送她;看到别的小女孩可以拽着父亲的胳膊荡来荡去,而她却只能看着母亲忙碌的身影;星期天时,其他小女孩可以骑在父亲的脖子上在公园里玩耍,而她却只能依偎在母亲的怀里看母亲的愁容。抑止不住得对父爱的盼望,小阿华问妈妈:“每人都有爸爸,我爸爸呢?”面对可怜楚楚的女儿,做母亲的无法隐瞒,只好如实告诉了小阿华。“这是你爸爸的电话、地址,你要是想要爸爸,你自己去找吧!”阿圆的言语中带着些恼怒。可一心想着爸爸的小阿华那里顾得了母亲的生气,瞅好一个时间,精心准备好了,便给父亲打了懂事以来的第一个电话。

    接电话的人正是父亲阿林。电话里小阿华说想找阿林。电话那头的声音说:“我就是啊!”这下激动的小阿华不知讲什么好了。与小阿华的热情比起来,父亲阿林的态度却很冷漠。小阿华本以为听到的是父亲激动的声音,本以为父亲也像她一样急切地渴望父女相见。可是,在阿华自报姓名,满心欢喜地喊声爸爸时,父亲阿林只是不冷不淡地说:“哦,你是阿华,我女儿啊。有什么事吗?”这让满腔热情的小阿华很是失望。但小阿华仍心存希望,因为她不相信父亲会不和她相认,不要她这个女儿。所以一有空,小阿华继续打电话给她父亲。她想象父亲会来找她,给她带礼物,带她去玩。直到她和父亲法庭相见时,她仍这样想。

    将近两年了,一直都是小阿华给她父亲打电话,父亲却从没主动打过电话给小阿华。小阿华想和父亲见面,想和父亲多说话。但每次父亲总是礼节性地敷衍几句,就不讲话了,剩下的只是电话里尴尬的沉默。电话那头的父亲既不问她在哪儿上学,学习怎样,也不问她的生活怎样,更别说主动提出要见见女儿了。敏感的小阿华醒悟了:所谓的父女情深只是她的一厢情愿罢了!这样,小阿华想和父亲见面的愿望也就淡漠了,渴望父爱的热情也慢慢减少。这时,小阿华已经上初一了。

    小阿华不再给父亲打电话了,全心投入到了学习中。正好,她上的那所学校有时会请人去给学生讲一些法律常识。有时放学回家,小阿华会问问舅舅一些法律问题,但舅舅却答不上来。小阿华最喜欢看的节目是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每天中午吃完饭后,说法节目快开始时,她都会准时坐在电视机前,认真地观看,谁也打扰不了她。她还会找一些法律书籍看。这一切,让舅舅很诧异,猜不透小姑娘的意图。而小阿华又不爱说话,有些内向,舅舅也不便问。据阿华舅舅讲:“这小姑娘看了整整3年的《今日说法》。没想到是要和父亲打官司。”

    转眼间,阿华14岁了,已经上初三了。这时阿华成绩很好,考上重点中学没问题,但那无疑需要更多的钱。想到这么多年来母亲日夜操劳,含辛茹苦供她上学,而父亲不但从没给过她一丝的帮助,而且还拒绝承认她这个女儿。越想,阿华越觉得伤心。
  一日母亲去看望她,阿华平静地对母亲说:“妈妈,我已经决定了,要去法院告爸爸!”突然听到女儿讲这样的话,阿圆很吃惊,她知道女儿的性格比较倔,说到做到。所以,阿圆赶紧劝女儿打消这个荒唐的念头。虽然阿林早已不是她的丈夫了,除了离婚上法院,阿圆从没想过要去法院告阿林。但阿华却坚决要去法院起诉她的父亲。阿圆对女儿说:“你去法院告什么呢,要钱吗?这么多年,我一个人不是照样把你养大了吗,放心,妈会一直供你上大学!”可是女儿还是坚持要告,阿华对朴实的母亲说道:“虽然爸爸不愿认我是他的女儿,但从法律上讲我还是他的女儿,做父母的有抚养子女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我懂法律。我长这么大了,父亲没有给过一分钱的抚养费。我也很想父亲,但他却不想见我,我只有在法庭上看看我爸爸了!”说着,阿华的眼泪禁不住流了下来。看着女儿伤心的样子,阿圆也泪水涟涟,只有同意女儿的要求。

    父女法庭相见,法院判决阿林履行抚养义务

    由于阿华家经济困难,经过阿华申请,惠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一名律师免费为阿华提供法律服务。

    2002年9月,阿华向惠城区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要求被告阿林一次性支付原告抚养费和教育费、医疗费(从1990年8月算至2002年12月)共计64000元;从2003年起至原告18周岁,每月支付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合计500元。还要求判令被告将原来与原告共同居住的住房归原告居住,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被告则辩称,这么多年来父女不相见是因为阿华母亲的阻止;对孩子抚养费双方离婚时调解书是有约定,被告也想尽义务,但是无法尽义务。对于要被告一次性支付过去12年的抚养费64000元和将来每月500元抚养费,则毫无根据。

    经过法庭质证,双方辩论后,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必须履行。原协议约定由被告自愿给付抚养费,但需和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相适应。因此,要求自2003年1月起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的请求过高。要求判令被告将原来与原告共同居住的住房归原告,则于法无据。最后,法院判决如下:被告阿林自2002年9月起按月给付原告抚养费350元至原告独立生活时止。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负担。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没想到,阿林接到一审判决书后还上诉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改判。上诉状称,惠州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为215元,而且阿圆也有抚养责任,因此原审法院判决上诉人按月支付350元是错误的。还称判决上诉人承担100元受理费也是错误的,因为是阿圆不让他见孩子,所以才导致了现在的官司。面对父亲的所作所为,阿华彻底地绝望了,也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判令被上诉人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64000元;判令被上诉人今后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最后,中院支持了一审判决,维持原判。

    法庭上,阿华终于见到了渴望中的父亲。然而,10多年的分离却使父女二人形同陌路,互不相认。最后判决虽然有利于阿华,但她却更伤心。“我只想使他认我这个女儿,找回父爱。”她说。可经过这次法庭相见,深藏于心对父爱的渴求彻底地干涸了。
 
    本报记者张广军
 
管一管这样停车
惠州新闻网版权所有  咨询电话:0752-2831813、2831859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文华一路惠州日报社电讯技术部 网站设计:阿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