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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餐馆“赖”发票有新招
 
发表时间:2006-12-14 10:38:32  来源:
 
消费者:

    餐馆用小礼品或收据代替发票

    近日,市民张女士在东平一家餐厅就餐结账时,要求服务员给发票。但服务员回答,如果不要发票,餐厅可以赠送一些小礼品,如杯子、毛巾等。

    据悉,为少开发票逃避纳税,一些餐馆像张女士遇到的这家餐厅一样,想出了各种拒开发票的招数来应对顾客,对此,很多顾客很无奈。

    市民李先生表示,他在饭馆吃完饭后索要发票,有时服务员给的都是小额发票,加起来一大叠。一般他都不会仔细核实发票金额,往往事后才发现,发票“短斤缺两”。

    经常到餐馆用餐的王先生说,有一次,结账后他向餐馆索要发票,结果服务员告诉他,发票已经用完了,只能给王先生开收据,让他改天再到店里换发票。王先生抱怨说:“平时生意那么忙,我哪有时间再大老远跑过来拿发票啊!”

    不过,还有的消费者认为,在餐馆消费不像在商场买东西,一旦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根据发票来进行索赔。在餐馆就餐后索取发票,除了报销外似乎没有其他用途了,所以觉得没有必要索要发票。

商 家:

    少开发票一月能省不少钱

    经营餐馆多年、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韦先生说,只要顾客不主动要求开发票,他们一般是不给顾客发票的。如果顾客索要发票,店里也会仔细观察,看哪些顾客是坚决要发票的,哪些是可要可不要的,根据不同的情况再决定给不给发票。比如顾客可要可不要的,店里会采取拖延的方法,让服务员尽量拖延拿发票的时间,或者给顾客开收据。一般顾客等得不耐烦,就干脆不要发票了。

    “这样少开发票,每月能省不少钱呢。”韦先生得意地说。当记者追问能省多少时,韦先生则拒绝透露。

    下埔一家小食店的老板则告诉记者,自己是做小本经营的,赚钱不易,所以不太乐意给顾客开发票。“不过来我们小店吃饭的顾客很少要求开发票的。”

税务部门:

    消费者可以拨打12366 3投诉

    记者从惠城区地方税务局了解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消费额多少,消费者消费后都有索取发票的权利。对于餐馆拒绝开发票、开假发票或开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等都是属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还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消费者如果遇到餐馆“赖”发票现象,可以拨打12366 3向地方税务局或到地税稽查部门举报。

    城区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还提醒大家,为了不让国家大量税款流失和维护消费者权益,消费者一定要养成索要发票的习惯。并希望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纳税,营造依法治税的环境。

    本报记者叶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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