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贫困艾滋病人能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市民政局救济科副科长廖建文告诉记者,根据1999年7月1日实施的《广东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我市户口的贫困艾滋病患者可以同城乡居(村)民一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她说,如果贫困艾滋病患者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即可申请:没有经济来源、没有劳动能力、没有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或者退休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村)民。
廖建文表示,艾滋病患者如果申请低保,可到户口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填写低保救助申请表,待居(村)委会进行调查核对并公布无疑义后,经民政部门审定,即可领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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