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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农民工要把工作细化
 
发表时间:2006-12-13 09:35:54  来源:
 
    林原树
 
    12月7日,我市首次召开全市农民工工作会议,对农民工工作进行总结回顾,对“十一五”期间农民工工作进行部署。市政府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在多方面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这对我市广大农民工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会议提出,要从解决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抓住农民工的培训、就业、社会保障这3个核心问题,实实在在地为农民工办好6件实事,即全面提高农民工的收入水平、全面增强农民工自身素质、全面改善农民工劳动条件、全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全面强化农民工生活保障、全面改进农民工公共服务。使农民工工作实现“7个有”:就业有培训、劳动有合同、工资有提高、休息有保障、伤病有保险、维权有渠道、生产生活环境有改善。这是市委、市政府对农民工的关爱,我们要切实从“讲政治、讲发展、讲稳定、讲和谐”的高度,把市委、市政府的决心变为实际行动,把党和政府的关爱送到广大农民工的心坎上。

    要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关键是要做好各项目标要求的“细化”工作。比如,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问题,这是相当必要的。农民工的工资本来就不高,但一些无良老板还要千方百计拖欠。有的则把赚钱的机会留给自己,将市场风险甩给工人和当地政府,平时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旦倒闭就拍屁股走人。这些情况是多年来经常发生的“老大难”问题,决不是说说就能解决的,到底如何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立起来,就要做好“细化”的工作。再如,《意见》提出,农民工也可申请小额贷款,有关商业银行可按条件为培训合格、有创业意愿,但自有资金不足的农民工提供小额贷款。商业银行也是企业,绝不会政府叫贷就贷的。如何落实《意见》内容,也需进一步“细化”,拿出可操作的具体办法来。

    农民工问题涉及到许多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农民工某些问题的主管部门,但不是“全能冠军”。要做好农民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一方面,各部门要在自己职能范围内,主动为农民工服务。如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教育部门要想办法让其就近入学;他们的看病问题,社保部门要通过建立与城镇职工一样的医疗保险制度,使他们有病能得到基本的保障,等等。另一方面,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一起联动、共同负起责任。深圳市政府参照国际上已有的SA8000等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证标准,实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认证制度,并运用市场、经济手段,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比如,在政府采购、投资以及政府对企业的资助中,拒绝购买“血汗工厂”的产品和服务,并将“无欠薪”作为企业进入政府工程的准入条件,要求“无欠薪”的企业才能成为政府工程的承包商。这一做法值得我们借鉴,以便更好地维护农民工权益。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一项长期任务,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解决。各级政府要着眼长远,在编制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规划时,要把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和居住的农民工考虑进去,根据农民工增长速度,加大城市各类公用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各种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同时,也要急农民工所急,着力解决好当前农民工群体中存在的工资低、工资被拖欠、看病难、工作和生活条件差等突出问题。这样,才能把农民工工作扎扎实实落到实处,使他们实实在在感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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