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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村建立卫生站 解决农民“看病难”——惠州市农村卫生站建设调研报告(上)
 
发表时间:2007-03-05 10:52:59  来源:
 
    中共惠州市委党校课题组
 
    认真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全力推进和谐惠州构建
 
编者按:

    2006年,市委、市政府将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问题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突破口,并把农村卫生站的建设作为这项伟大工程的切入点,调动全社会的资源,精心组织,在短短一年时间内,就在全市100%的行政村全面完成了卫生站的建设,达到了村村建立卫生站、农民小病不出村的既定目标,解决了农民群众“看病难”问题。

    为了总结我市农村卫生站建设的成功经验,中共惠州市委党校于2007年1月组成课题组,对我市村村建立卫生站、努力解决农民“看病难”的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课题组认为,“村村建立卫生站”不仅解决了多年来困扰我市农民群众“看病难”的实际问题,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而且将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升到了一个新阶段,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着许多深刻的启迪。本报特分两期刊发课题组调研报告,供各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学习、借鉴。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社会关系的复杂变化,我市原有的为数不多的农村卫生站不断萎缩,一些仅存的卫生站也形同虚设。据调查统计,至2005年底,全市1052个行政村中没有卫生站的达284个,业务用房不符合标准的519个,仅有90个卫生站符合标准。全市需新建卫生站703个,改建卫生站259个。原有村卫生站大部分设施简陋,功能不全,服务单一。村医学历普遍偏低,全市被确定为补贴对象的1052个卫生站中,具备本科学历的19人,大专157人,中专516人,乡村医生360人,大部分乡村医生未经过正规培训。“看病难”成为影响农民群众生活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也成了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亟待解决的基本问题。

    2005底,市政府在全省率先提出: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建立卫生站,实现“村村建立卫生站”的目标。2006年,这项工程正式启动,2月,市委、市政府联合颁发了《惠州市解决农村“一保五难”问题实施方案》,提出了解决农民“看病难”的目标任务:到2008年,全市农民群众基本做到小病不出村,一般疾病不出镇,中心镇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并可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006年8月,在借鉴我市“村村建立卫生站”经验的基础上,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站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和《广东省农村卫生站医生补助办法》,决定自2006年7月起,省财政对全省14个经济欠发达的地级市(含惠州市)的16000个行政村卫生站,每年每站补助1万元,以更好地鼓励医技人员到农村工作,全面提升村卫生站服务能力。

    2006年11月底,惠州市在全市农村地区提前完成了在所有行政村建设村卫生站的任务,达到了“村村建立卫生站”的目标。

    农村卫生站迅速、全面建立,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一种率先垂范的意义。那么,为什么这项工程能够在我市率先完成?调研组认为,这是市委、市政府深刻领会和谐社会建设的理论意义、转变执政理念的必然成效。
 
 
主要观点:

    在农村卫生站的建立过程中,我市加强领导,加大投入,选好村医,强化管理,保证了村卫生站的公益性质,让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到了基本医疗卫生保健。

  农村卫生站的全面建立,为我省加强农村卫生站服务能力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率先垂范的意义。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村村建立卫生站”提供组织保障

    在广东省21个地级市中,惠州市的经济总量只是处在中等水平,财政收入也十分有限。针对这种情况,市委、市政府首先从端正各级政府领导的观念入手,使他们认识到:加强并完善农村医疗卫生站建设,政府责无旁贷。2006年2月,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各级政府必须清楚认识到,农村卫生站的建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惠州的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同时,还进一步将农村卫生站建设列为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能,明确了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政策,并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把农村卫生站的建立工作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全市上下很快形成了加快农村卫生站建设的良好政务氛围,从而为“村村建立卫生站”工作的顺利展开,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2006年4月,全市农村卫生站建设现场会在博罗县柏塘镇召开,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党政部门加快农村卫生站的建设步伐。这次会议正式吹响了“村村建立卫生站”的号角。为了使工作责任落实,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定了村卫生站建设目标责任状,并将村卫生站建设列入县、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绩考核内容。此后,各级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明确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的工作责任制。建设、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规划、环保、审计、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也密切配合,为农村卫生站的建设简化手续,减免费用,开辟了特殊的绿色通道。各村委会认真选择建站地址,设计建筑图纸,招聘施工队伍。

     加大投入,选好村医,为卫生站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和人才保证

    农村卫生站的建设是造福于农民群众的社会公益事业,需要政府投入。在财力较为紧张的情况下,我市和各县(区)为确保村卫生站建设目标的完成,出台了资金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例如,惠阳区政府对每个新建站拨款5万元,改建站拨款3万元;惠城区政府给每个新建站补贴1万元启动资金;惠东县政府给予新建站每站补助建设经费5万元,困难村改建站每站补助1万元;大亚湾区管委会给每个新建站5万元建设资金,改建站补助1万元;博罗县政府和龙门县政府对新建、改建的卫生站给予了1万元到3万元不等的补贴……对于这些建设资金,各级政府都严格实现专款专用,并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至2006年11月底,全市及各县(区)、镇、村投入的建设资金高达4000多万元,从而为“村村建立卫生站”提供了必须的资金支持,有力地保障了村卫生站建设的顺利展开。

    在农村卫生站的建设中,村医是卫生站的核心,如何选拔好村医,留住好村医,成为“村村建立卫生站”面临的又一重要工作。为此,市卫生局承担起了选拔村医的重任,他们与各县(区)卫生局一起,联合镇卫生院,深入农村进行了详尽的调研,制定出了一套完整的村医选拔标准和程序,确定村医人选。对于选拔出来的村医,实行社会公示制度,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防止水平不高的庸医混入村医队伍,从而保证了村医队伍的高质量。

    为了使村医安心工作,并吸引更多医生到村卫生站工作,各县(区)政府分别出台了村医的经济补助方案。2006年10月,根据省政府关于农村卫生站建设的最新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及时调整了村卫生站建设补助方案,决定对全市行政村卫生站除配备1名村医外,再配备1名护士,市财政对每名护士每月补助600元(其中护理师和主管护理师分别为每月补助700元、800元),同时市财政对到卫生站工作的学历为中专、大专和本科毕业的村医分别再补助100元、200元和300元,对困难村卫生站的医生和护士在省、市补助的基础上再补助200元。

    强化管理,为“村村建立卫生站”营造良好环境

    保证村卫生站的规范运作,一以贯之地坚持其公共医疗的社会服务功能,是农村卫生站工作的根本所在。为此,市政府从制度创新着手,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农村卫生站管理方法,出台了《惠州市农村卫生站建设实施方案》和《惠州市农村卫生站暂行管理办法》,规范了卫生站的管理模式,还决定对卫生站的人员、收费、药品实行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同时,市政府还在小金口、水口、陈江、大亚湾、石湾等地方设立了卫生监督分所,并逐步推广到其他乡镇,进而在全市形成较为完善的卫生执法监督体系。

    新卫生站建起来后,为坚持其公益性质,保证农民享受到基本的医疗卫生保健,市政府理顺了管理体制,卫生站接受镇卫生院和村委会的双重领导,业务上以镇卫生院管理为主,在组织制度上保证了政府对村卫生站的统一管理;控制医疗费用,对各卫生站的药品售价实施监管,建立村医基本用药目录,努力降低农民看病成本,并实行医务公开,接受村民监督;要求村卫生站承担起村里的公共医疗卫生保健任务,负责监控所在村的传染病疫情并及时上报,负责各种预防接种的工作,对村民进行保健知识和传染病知识宣传等。

     (执笔:张海燕 杨毅 黄娥娇 丘战 刘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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