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步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关键在于能否统筹城乡发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和农民的全面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步伐加快,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增长,我国的综合国力明显提高,总体上已达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就我国现阶段而言,2004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136876亿元,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5%以上,财政收入2.6万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276美元,这意味着我国现阶段已初步具备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实力。我们应当顺应这一趋势,自觉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策略,将更多的公共财政用于和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统筹发展的基本方略
《中共中央关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的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有一鲜明的新特点,就是要在积极实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是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几十年来城乡关系提出来的一个重大命题,亦是立足我国国情和农村实际的重大判断。某种意义上说,这是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大的基本方略。实施这一基本方略,必须把握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多予”,从政策、措施上加强农业这个国民经济薄弱环节,加强农村这个经济社会发展的滞后领域,努力使农民文明富裕,重新摆正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二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力,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加快形成有利于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市场体制。
三是自觉调整国民经济的收入分配结构,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加快农村科技进步和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等。建立起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
四是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和中心镇发展,推进农村工业化、产业化和城镇化。逐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缩城乡差距。加快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增加农民收入。
五是按照“六个新”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努力改善和提高农民素质和生活质量,规范村民自治,完善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提高村民的民主管理水平,建设平安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作者单位:市委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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